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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新的婚姻法,如何能将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归两个人共同所有?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婚后追加我的名字是否就可以了?还是需要另外做财产所有权公证?如果需要公证,怎么操作?

题目
按照最新的婚姻法,如何能将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归两个人共同所有?

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婚后追加我的名字是否就可以了?还是需要另外做财产所有权公证?如果需要公证,怎么操作?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加上你的名字就行。难怪有这么多人哭着喊着说新婚姻法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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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你的名字就行。婚姻法解释在规定婚前按揭婚后还贷,离婚时产权归一方的同时,也要求他把双方婚后还贷的钱和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补偿给另一方,所以还房贷不但能要回来,还有附带的房产价值。这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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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父母拆迁所得房子,房产证上写父亲和女儿的名字,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好女儿去开结婚证了,以后这属于婚后财产么


    不属于,属于婚前财产
    这个不属于婚后财产。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后财产有协议照协议分配;如无婚后财产协议或协议约定无效,就要遵循《婚姻法》。

    产权的获得,以到房地产部门申请登记为准。如果已申请登记,则不会化为婚后财产。如果否,则可能为婚后财产,因不动产物权的获得采登记主义,以登记为准。

    这个 不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后财产有协议照协议分配;如无婚后财产协议或协议约定无效,就要遵循《婚姻法》。
    这个 不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后财产有协议照协议分配;如无婚后财产协议或协议约定无效,就要遵循《婚姻法》。
    这个 不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后财产有协议照协议分配;如无婚后财产协议或协议约定无效,就要遵循《婚姻法》。

  • 第2题:

    关于新婚姻法的房子问题

    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先生婚前贷款购买的,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婚后共同按揭。按新婚姻法来说,那岂不是那房子没有我份,那如果我现在自己贷款购买一套房子的话,那算是二套房贷还是一套房贷?


    你现在贷款购买房屋,属于一套房贷!是的,如果你们离婚,哪房子没有你的份!
    首套房贷: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二套房贷:指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根据这个条款,看来你在婚后要买的话就属于二套房贷了,呵呵。如果你离婚后再买就属于一套房贷。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以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例,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0.18%收龋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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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题:

    新婚姻法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81年结的婚  房子是婚后有的 房子的名字写的是男方的名  如果现在离婚的话是按以前的法律分割房子还是按现在的新婚姻法分割房子呢?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这个还是按照这个原则处理,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主要针对父母亲为小孩购房和一方的婚前财产的处理规定,不涉及到婚后双方的购房的。

     

    PS: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4题:

    婚前房产是对方的名字。婚后该访拆迁后的产权问题。

    婚前房产是对方的名字。婚后该房拆迁了。在另外一个地方补偿一套住房和40W。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新婚姻法又出来了。该拆迁安置的房我有份吗?或者说以前的房产是对方的名字。拆迁后房子还是对方的名字??


     

    基本没有份额,房屋拆迁只不过是对方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转化,除非这些财产在婚后通过夫妻间的经营行为得到升值(装修、修缮之类的),不然仍然是对方的财产。

     

  • 第5题:

    在新婚姻法中,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

    首付是我家出的,月供现在也是我家在交。买受人写的是我,还写了共有人 我老婆。

    请问如果我们真的离婚了,房子该怎么说??谢谢


    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拥有。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法院回根据原有的购房手续,进行房产分配。
    若夫妻平分或一方放弃,则不牵涉其他问题。
    若你想分配房产多些或全部,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
    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等)

    您好!
    既然房产证上要是是你们二人的名字,那属于共有的。证明是两个人。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
    进入到房子分配的官司问题,你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这些)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补充:新婚姻法没有说明你第2点中根据购房合同应属于甲方财产,我个人觉得应该根据房产证来说明的,毕竟婚后甲方同意乙方的名字加入,也相当于把它当做共同财产,而且法律上来说是承认乙方的名字的,也属于乙方的财产,不管是不是夫妻
    第4点应属于共同财产;第5点应属于共同财产


     

  • 第6题:

    贺某和常某均为离异男女,后经人介绍准备再婚。两人出于对婚姻的不信任,在结婚前曾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结婚后,两人又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人所得的财产归各人所有,对方不得干涉,双方并签订了书面协议,但未到公证机关公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B: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约定均有效
    C: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有效,但对婚后财产的约定无效,因未办理公证
    D:双方对婚后的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该约定不明确

    答案:A,B
    解析: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两项,法律并未要求财产约定要办理公证。

  • 第7题:

    婚前买房,房产证上可以署两个人的名字吗?


    正确答案: 房产证上可以署两个人的名字,双方产权各半。

  • 第8题:

    办理夫妻婚前、婚后财产约定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向户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由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处提交下列哪些证明材料()。

    • A、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 B、婚前财产约定的,应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新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分别发表无配偶的声明
    • C、婚后夫妻财产约定的应提供结婚证或者其他夫妻关系的证明
    • D、申请公证的财产约定协议书,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书
    • E、被约定财产的所有权证及其他证明

    正确答案:A,B,C,D,E

  • 第9题:

    甲与乙婚前即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婚后,由于两人均系再婚,出于对再婚生活的谨慎,双方又签订了婚后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人所得财产归各人所有,对方不得干涉,但此协议并未办理公证。就甲与乙的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双方的夫妻财产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B、双方的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均不具有约束力
    • C、双方的婚前财产约定有效,但婚后财产约定因未办理公证而无效
    • D、因婚后财产的取得尚未确定发生,故双方的婚后财产约定无效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下列关于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所得共同制
    • B、婚前婚后均为共同财产
    • C、婚后所得共同制
    • D、婚前归各人,婚后的也归各人所有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和乙结婚前,甲送给乙一套房子,婚后这套房子由乙的父母居住,但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仍是甲。若两人离婚,该套房子()。
    A

    是甲的个人财产

    B

    是乙的个人财产

    C

    由甲和乙共有

    D

    归乙的父母所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掌握登记这一关键环节就可解答此题。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采用登记主义,未经登记不转移房屋的所有权。

  • 第12题:

    多选题
    甲(男方)乙(女方)婚前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婚后性格不合,协议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与债务分担上存在很多争议,以下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A

    甲出具了一份巨额借条,说是为了买婚房借的,经过鉴定证实是伪造的。乙主张分割共同财产时,甲少分

    B

    甲为了给在读大学的弟弟支付学费,向乙的哥哥借款1万元。乙主张自己与甲没有义务给甲的弟弟支付学费,这笔债务应当由甲自己承担

    C

    乙在美容店有以个人名义欠下的3000元美容费没有支付,甲主张与乙有婚前财产约定,而且该项支出是乙以个人名义且为个人需要的消费,自己不应当分担

    D

    离婚后,乙发现甲隐瞒了他的一笔稿费收入,此书在离婚前已和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在离婚后甲取得了稿费。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B项,《婚姻法》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
    C项,乙的美容消费是日常消费,因日常消费负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当以共同财产偿还,这与是否有婚前财产约定无关,即使有关,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D项,甲、乙双方已经约定了分别财产制,稿酬应该归甲所有,乙无权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 第13题:

    我结婚后有我的父母和我共同出钱买的房子属于我的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我们是双职工吗,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媳妇的名字,现在婚姻法改了是吗?怎么规定的?有什么说法?


    1.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除非有其他相反证明。2.如果能证明出资方是你和你父母,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根据《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你们所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应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是对你们的赠与。
    按照新婚姻法乍看房子的所有者是你的父母  但是写的是媳妇的名字  那这个应该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 第14题:

    老人还在,房屋公证怎么写合理?

    是这样的,我公公户口在北京,老家在河北。我老公的奶奶说老家可以申请宅基地,就以她的名义申请了一个。(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我老公的奶奶的名字)我公公在老家花了10多万盖了那套房,但是我公公在老家还有一个兄弟,现在想让我老公的奶奶和我公公做一下房屋公证。因为这房子的宅基地和盖房子都是我公公一个人操持的。和他的兄弟没有关系。这样做的目的也是避免兄弟以后因为这个闹矛盾。请问像这样怎么做房屋公证呢?是让老公的奶奶写遗嘱还是做房屋公证呢?该怎么写呢?


    让她写一份遗嘱,最好去当地公证处做个公证。 同时,可以让她你和公公签订一份书面文件,确认一下你公公为盖房出资及双方约定房屋产权归属的事实。
    让她写一份遗嘱,最好去当地公证处做个公证。
        同时,可以让她你和公公签订一份书面文件,确认一下你公公为盖房出资及双方约定房屋产权归属的事实。
    让她写一份遗嘱,最好去当地公证处做个公证。同时,可以让她你和公公签订一份书面文件,确认一下你公公为盖房出资及双方约定房屋产权归属的事实。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 第15题:

    房屋抵押需夫妻双方签字吗?

    房子是丈夫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婚后说要拿房子抵押贷款,请问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为什么?


    不需要,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的所哟房屋抵押贷款不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 第16题:

    新婚姻法到底保护了谁?

    如果我和我老公结婚前没买房子,结婚两年后想要买房,我老公父母出钱买的话,这套房子会是我和我老公共同的财产吗?要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利益呢?


    您好!最主要的是要看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新法的规定最主要是这个,就是要明确是谁的财产。看证上的名字。

    父母出资买房属个人

    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该规定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最高院所做出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并不是新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只是对于某些问题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如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于此项也有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司法解释三于司法解释儿的差别在于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财产权归属问题。司法解释二,既是要求明示赠予一方,才能确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司法解释三,既是要求只要没有明示赠予夫妻双方的,则推定为赠予购买方子女,不过,司法解释三要求达到的条件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予。
    如果非要说,解释三保护了谁,只能说,法律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是婚姻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三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第17题:

    下列有关婚姻法的叙述正确的是( )

    A.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视仍视为婚前财产

    B.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以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C.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D.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参考答案:D
    解析: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视为婚后财产,因此,结婚与离婚时不同的经济金融状况也会影响可分配的婚后剩余财产。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共同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第18题:

    地税代开时,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子(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在开具发票的时候无法把两个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都输入到票面上,但是如果不输入的话,到了房地局那无法办理下一步业务,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建议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直接填写到备注栏里。

  • 第19题:

    一个人在买房时,已经交了足够的钱,而且去公证处公证了,能否算是房产已从法律上归他了?


    正确答案: 房产买卖双方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不能说经过公证的房产在法律上就可以代替《房屋所有权证》,而不用房产权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转让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因此,经过公证的房产交易行为只是对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法律性依法进行证明,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但不能代替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因此经过公证的房产交易行为必须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才能从法律上予以保护。

  • 第20题:

    婚后房产证多加一个名字怎么办理?


    正确答案: 夫妻办理共有产权分两种情况:
    一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可以直接申请变更手续,办理夫妻共有产权,只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和工本费,不需要缴纳税费;
    二是婚前购买的房子,也可以申请办理夫妻共有产权,但需要缴纳税费。房子有按揭存在的,需要将按揭还清。

  • 第21题:

    甲和乙结婚前,甲送给乙一套房子,婚后这套房子由乙的父母居住,但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仍是甲。若两人离婚,该套房子()。

    • A、是甲的个人财产
    • B、是乙的个人财产
    • C、由甲和乙共有
    • D、归乙的父母所有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劳动所得共同制

    B

    婚前婚后均为共同财产

    C

    婚后所得共同制

    D

    婚前归各人,婚后的也归各人所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婚前买房,房产证上可以署两个人的名字吗?

    正确答案: 房产证上可以署两个人的名字,双方产权各半。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