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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有权力不给赡养费呢?一个父亲有两个儿子,但他什么都偏向小儿子,如今他有一套房子以前两兄弟是分好了的但没有字句凭证,但现在房子即将坼迁父亲不愿把房子分给大儿子了只想留给小儿子,于是大儿子有权力不给父亲赡养费吗?

题目
有不有权力不给赡养费呢?

一个父亲有两个儿子,但他什么都偏向小儿子,如今他有一套房子以前两兄弟是分好了的但没有字句凭证,但现在房子即将坼迁父亲不愿把房子分给大儿子了只想留给小儿子,于是大儿子有权力不给父亲赡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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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分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分给小儿子,北房一间房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另一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两间分给小儿子。后来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有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甲乙相继去世后,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A:按录音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B:接自书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C:接公证过的第二次遗嘱分割遗产
    D: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答案:C
    解析:
    考点:遗嘱的撤销。

  • 第2题:

    退休职工老张育有两个儿子,他曾立下遗嘱,死后财产由两个儿子均分。过了几年,老张中风瘫痪,卧床不起,大儿子一直在身旁照顾,而小儿子却对老张不闻不问。后来,老张突发疾病送医院抢救,考虑到自己情况危急,他当着医生和护士的面交待,自己死后的全部财产都归大儿子所有。后抢救无效,老张死亡。关于老张的小儿子的继承权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小儿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老张口头交待遗产全部由大儿子继承
    B.小儿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是法定继承人,老张无权立遗嘱剥夺他的继承权
    C.小儿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老张在危急情况下的口头交待无效,应以以前的遗嘱为准
    D.小儿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未对老张尽赡养义务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老张经抢救无效死亡,故他在危急时刻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 第3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E: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答案:A,B,C,E
    解析:
    考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一家庭赡养;扶养与监护。

  • 第4题:

    共用题干
    林先生2014年因病去世,家中有房屋两套,市价约值人民币200万元,汽车一辆,市值约12万元,存款及其他财产约50万元。林先生住院期间欠医院治疗费10万元。林先生的爱人万女士因为身体不好,2011年从单位办理了病退手续,一直在家养病。林先生夫妇有两个儿子,均已经成家。料理完林先生的身后事,二儿子出示了一份林先生的遗嘱,遗嘱中将一套房屋、存款及其他财产留给万女士,另一套房屋由二儿子继承,汽车留给大儿子。遗嘱由二儿子的妻子代书,上面有林先生的签字,二儿子及主治医师小夏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面签名。林先生的大儿子认为遗嘱系伪造,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遗嘱无效。

    林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
    A:万女士、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小儿媳
    B: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小儿媳
    C:万女士、大儿子、小儿子
    D:大儿子、小儿子

    答案:C
    解析: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在本案中,林先生的法定继承人为妻子万女士和两个儿子。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认定遗产时,应将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出。《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本案中,林先生和万女士的夫妻共有财产为房屋两套、汽车一辆、存款及其他财产约50万元,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林先生的遗产为这些财产的一半。
    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及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因而夫妻双方应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为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
    代书遗嘱需要符合的条件之一是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案例中,二儿子是林先生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能担任见证人,因此C选项错误。二儿媳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担任见证人,因此BD选项错误。主治医师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可以作为见证人。
    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明确规定,遗嘱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制作遗嘱,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设立的遗嘱,不能发生效力。林先生所立的代书遗嘱中由二儿子担任见证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遗嘱无效。

  • 第5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的说法是错误的。

    • A、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其子女无权干涉
    • B、张老太和王某结婚后,其子女可以不再履行赡养义务
    • C、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其子女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赡养张老太
    • D、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但其子女对王某无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B

  • 第6题: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1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假如甲、乙二人想实现自己的最后遗嘱,则其在世时应如何来做?


    正确答案: 应当在其在世时,将最后的录音遗嘱提交公证处公证。

  • 第7题:

    盘古有两个儿子一个小女儿,其中负责管理地上的事,称为皇帝的是()。

    • A、大儿子
    • B、小儿子
    • C、小女儿

    正确答案:B

  • 第8题:

    《亲爱的安德烈》是龙应方写给她()。

    • A、大儿子
    • B、小儿子
    • C、老公
    • D、父亲

    正确答案:A

  • 第9题:

    问答题
    刘老头有两个儿子,其将自己的房里给了小儿子,并同小儿子一同居住。大儿子认为父亲偏心,所以拒绝对刘老头履行赡养义务。刘老头将大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给付生活费,负担医药费和去世后的丧葬费。大儿子则以分家不公,且自己没有赡养能力为由不同意父亲的诉讼请求。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并且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大儿子不能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其作为成年人,有劳动能力,完全可以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应当给付刘老头生活费并负担医药费。虽然负担丧葬费是子女的义务,但要求子女负担丧葬费却不是刘老头的民事权利,刘老头无权在生前为子女确定其去世后丧葬费的负担问题,故应驳回刘老头要求大儿子负担丧葬费的诉讼请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养女()。
    A

    有和两个儿子同样的义务赡养张老太

    B

    可以赡养张老太但要比儿子义务少些

    C

    无需赡养张老太

    D

    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有义务赡养张老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收养的拟制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这间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即形成了与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取得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

  • 第11题:

    多选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张老太的子女和王某之间()。
    A

    是继父母子女关系

    B

    没有权利义务关系

    C

    是直系姻亲关系

    D

    是直系血亲关系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E

    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 D,A
    解析: 老年人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家庭赡养;扶养与监护。

  • 第13题:

    王某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承担起养育自己亲弟弟的责任,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E.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答案:A,B,C,E
    解析: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第14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老王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的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老王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E 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答案:A,C,E
    解析:
    老年人与配偶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有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以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第15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的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老王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大儿子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答案:D
    解析:

  • 第16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父母达成的协议()。

    • A、有效
    • B、无效
    • C、父母同意则有效,否则无效
    • D、父母是否同意均无效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l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物。他进人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此父子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 某甲的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某甲带领两个儿子进行盗窃,乃是把他们当作犯罪的工具使用。他操纵着这一工具实施自己想犯的盗窃罪,应依单独的盗窃罪论处。因此,此父子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 第18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 B、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 C、大儿子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 D、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罗切斯特先生的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 A、贪得无厌
    • B、不愿小儿子分割家产
    • C、通过婚姻让小儿子发财
    • D、不给儿子任何家产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所有人都不赡养张老太,导致严重后果的,可能成为遗弃罪主体的是()。

    • A、两个儿子
    • B、两个儿子和儿媳
    • C、养女
    • D、养女和女婿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单选题
    (单选)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老王女儿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亲爱的安德烈》是龙应方写给她()。
    A

    大儿子

    B

    小儿子

    C

    老公

    D

    父亲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1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采纳哪一份遗嘱?为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应采纳1992年经公证处公证的遗嘱。因为经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