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第1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2题: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第3题:
第4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第5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曾经失约过
C.曾被其他债权人起诉
D.利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