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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李某合谋盗窃一仓库,由张某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张某将钥匙交给李某以后,约定当晚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张某因害怕事发后受处罚,未到仓库门口与李某会合。李某遂自己实施盗窃行为,窃得总价值1万元的货物,销赃时,张某分文未要。对于张某的行为定性准确的是( )。A.不构成犯罪B.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中止C.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未遂D.与李某一起构成盗窃罪既遂

题目

张某和李某合谋盗窃一仓库,由张某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张某将钥匙交给李某以后,约定当晚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张某因害怕事发后受处罚,未到仓库门口与李某会合。李某遂自己实施盗窃行为,窃得总价值1万元的货物,销赃时,张某分文未要。对于张某的行为定性准确的是(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中止

C.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未遂

D.与李某一起构成盗窃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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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李某向张某履行债务,现李某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某有权( )。

    A.请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王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王某或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20.A EM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张某有权请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 第2题:

    李某与张某发生矛盾,李某扬言当晚必将放火烧掉张某房屋。张某知道李某的倔脾气,言出必行,肯定李某必然来放火烧房。同时张某为了除掉其妻,当晚故意将其妻灌醉,并将房门反锁,让人以为屋主外出。李某依其所言,当晚6点放火将张某房屋烧毁,同时也烧死了张妻。下列关于李某、张某对张妻死亡的结果的主观心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张某是间接故意

    B.李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张某是直接故意

    C.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直接故意

    D.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间接故意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和过失的类型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在没有预见到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认定过失的前提是“应当预见”。按照一般人的认识水平,如果房门反锁,则屋里通常不会有人,所以李某对于“张妻醉卧家中”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应当预见”的义务,李某对因其烧屋而致张妻死亡的结果不承担过失的责任。当然,李某也没有杀害张妻的故意,李某可以说只是张某杀妻的工具而已。张某为了达到杀害其妻的目的,将其妻灌醉,而且将房门反锁,制造了无人在屋里的假象,最终导致其妻被烧死的结果。张某对其妻死亡结果的主观心态是直接故意。C为正确答案。

  • 第3题:

    张某和农户孙某协议,张某向孙某订购两筐新鲜鸡蛋,孙某交付后张某再支付购买鸡蛋的价款。后张某和李某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约定由李某代孙某提供鸡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和李某的约定无效,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无效
    B.虽然孙某对此不知情,但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有效
    C.如果李某提供的鸡蛋有质量问题,张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
    D.如果李某未向张某提供鸡蛋,张某仍有权要求孙某提供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第三人清偿问题。第三人清偿是指债务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清偿,有效要件有:(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3)经债权人同意;(4)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本题中清偿符合签署要件,清偿有效,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第三人清偿的法律效果主要是因第三人清偿,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如第三人履行存在瑕疵的应由第三人自行承担责任。故选项C、D错误。本题答案为B。

  • 第4题:

    甲与李某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李某。但甲后来向李某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李某还回钥匙。李某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李某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8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甲与李某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答案:A,B,C
    解析:
    【考点】盗窃罪及共同犯罪。详解: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和李某共谋盗窃汽车,虽然后来甲向李某表明放弃犯罪,但是他却让李某继续配制钥匙用于犯罪,实际上是参与了犯罪,是盗窃罪的共犯。对于共犯,刑法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理论采用的观点是“部分行为,全部责任”。本题中,李某已经盗窃了汽车,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对于甲,按照上述理论,虽然其只是参与钥匙配制过程,但是仍然承担全部责任,也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 第5题:

    张某与李某于2010年2月15日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张某交付了2万元定金,并约定在2010年3月1日签订合同。张某按照约定的时间找到李某,但李某在2010年2月25日已经将房屋租给王某。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只能要求李某返回2万元定金
    B.张某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C.李某应当双倍返回张某的定金共4万元
    D.张某可以要求李某和王某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32页
    “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第6题:

    王某为了杀害张某,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李某,并骗李某说枪里没有子弹,让李某向张某开枪,李某开枪将张某打死。王某和李某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张某、李某于2009年5月登记结婚之后,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13年张某提出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张某遂起诉到法院。在离婚诉讼期间,李某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10万元。李某10万元转让专利的费用,应归:()。

    • A、 李某和张某
    • B、 李某或张某
    • C、 李某
    • D、 张某

    正确答案:A

  • 第8题:

    2011年3月,A市张某通过朋友在B市购买了3000吨钢材,填写了仓库保管单并储存于A市某仓库,,准备高价卖出,并在网上发布了销售钢材的信息。不久,自称A市某商贸公司经理的李某,通过中间人王某与张某联系称:其有一个贸易项目急需钢材。张某信以为真,很快就与李某在A市签订了钢材销售合同,张某又与H运输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张某出资委托该运输公司将钢材运至C市李某指定的仓库。后李某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且张某无法联系到李某。经查证,李某收到钢材的第二天即由王某将钢材低价卖掉,两人将钢材销售款315万元挥霍一空。本案中李某、王某是否涉嫌犯罪?如涉嫌犯罪,涉嫌何种犯罪?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李某、王某涉嫌犯罪。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理由: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

  • 第9题:

    李某、张某二人共谋盗窃紧靠商场的仓库,作案前,李某提出得手后放火烧掉仓库,以免留下指纹,张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留在仓库外望风。李某撬窗进入仓库,窃得价值6万余元的金银首饰。在离开仓库前,李某放了一把火后逃出。本案中,关于李某、张某二人的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张某二人只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 B、李某、张某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和放火罪的共犯
    • C、张某未实施放火行为,应由李某一人单独承担放火的刑事责任
    • D、李某、张某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此外李某构成放火罪,张某构成失火罪

    正确答案:A,C,D

  • 第10题:

    李某、张某共谋盗窃黄某家,李某负责盗窃,张某负责楼下望风,并商定万一被发现,张某要立即上楼帮忙。李某进入黄某家中盗窃时,被黄某发现,李某遂逃跑。黄某紧追不舍。李某逃至楼下,让张某帮忙,张某遂将路边捡到的一根棍子递给李某,李某用棍子将黄某打倒在地。李某、张某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1题:

    单选题
    游客王某一家在李某承包的水库戏水,李某的雇工张某和孙某以为王某在偷鱼苗将其打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张某、孙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B

    张某、孙某应先赔偿王某的损失,再向李某追偿

    C

    只能由张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只能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题目中,张某和孙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王某损害,雇主李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第12题:

    多选题
    张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张某在约定的时间与地点交货时,找不到债权人李某,于是张某将货物提存,提存后当地发生泥石流导致货物毁损。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提存费用由李某负担

    B

    货物损失由李某负担

    C

    提存费用由张某负担

    D

    提存时张某的交货义务已完成,李某无权要求张某再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本题考核提存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 第13题:

    某甲和某乙合谋盗窃一家电器仓库,由某乙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数日后,某乙将配制的钥匙交给某甲,二人约定当晚12时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某乙因害怕案发后受惩,未到现场,而某甲如约到现场后,因未等到某乙,便用“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窃得手提电脑2部,价值人民币2万元,销赃后得赃款13000元。事后,甲要分给乙300元,某乙推脱后分文未取。某乙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中止

    C.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未遂

    D.与某甲一起构成盗窃罪既遂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尽管是一道超《指南》的问题,但是,由于它综合考查了犯罪的停止形态和共同犯罪问题,并且多次出现在各种考试中,因此,我们选择此题作一简要概述。选项A,C很容易排除,而选项B,D则是针对此类问题的两种不同观点:(1)中止说。某乙主观上慑于法律的威严,害怕受到惩罚而未按约定时间去作案,事后也并未接受赃款,应按犯罪中止处理,即选项B。(2)既遂说。某甲与某乙共同盗窃,在共同犯罪中,各个行为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某甲盗窃既遂,其共犯某乙的行为也应视为既遂,即选项D。我们认为,依据目前的通说,应当选择D,因为在共同犯罪中,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因此,其中任一共同犯罪人意欲中止犯罪,必须在主观上切断与其他共犯之间的共同故意联系,客观上抵消自己先前行为对沟通行为所起的合力作用,使之消除对犯罪形成既遂的原因力。在本案中,某乙先前的提供“万能钥匙”的行为足以造成犯罪既遂结果的发生,此时,某乙自行消极地退出犯罪,并没有消除其先前行为对犯罪形成既遂的原因力,因此,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只能成立犯罪既遂。

  • 第14题:

    村民张某与同村李某结怨已久,某日夜晚,张某趁黑夜将李某家柴垛点着,
    想烧死紧邻柴垛的李某一家。李某一家旁边并无其他住户和财物。但是,
    他点完火回家不久,恰巧当晚下了一场暴雨,将张某已经点着的火给熄灭了。
    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某属于犯罪既遂
    B: 张某属于犯罪未遂
    C: 张某属于犯罪中止
    D: 张某不属于犯罪

    答案:B
    解析:
    我国《刑法》第23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法第24条规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张某点燃李某家的柴垛,企图烧死李某一家,因暴雨原因而未得逞。
    暴雨原因属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张某属于犯罪未遂。故本题答案选B。

  • 第15题:

    某国家工作人员李某与社会上的张某勾结,由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同张某共同骗取国家大量财物。对上述行为的定性为()。
    A.李某构成贪污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B.李某构成贪污罪,张某构成诈骗罪
    C.李某和张某共同构成贪污罪
    D.张某构成诈骗罪,李某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答案:C
    解析:
    【详解】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82条第3款的规定,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据此,国家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同张某共同骗取国家大量财物的,共同构成贪污罪。

  • 第16题:

    张某(17周岁)和李某因同时喜欢一个班花而产生矛盾,后来班花选择李某。张某对朋友孙某说自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杀了李某。随后,张某购买了匕首,在李某摆摊必经的路口等待。结果等了半天,发现来人是李某的弟弟李二。张某心想谁都一样,于是举匕首对李二刺去。李二躲闪不及,被刺死。张某见李二身上钱包里有大量现金,于是将钱包拿走。后来案发张某被抓获。
    如果在被抓捕后,张某称自己一年前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则对张某的行为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供述自己以前盗窃的行为是自首行为
    B.张某构成累犯
    C.对张某应从重处罚
    D.对张某应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张某的盗窃行为已经被判刑且执行,所以供述行为不是自首。《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因张某不满18周岁,所以不是累犯,也不应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因此选择D项。

  • 第17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张某、孙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B.张某、孙某应先赔偿王某的损失,再向李某追偿
    C.只能由张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案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中的“用人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18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抵押,双方未办理抵押权登记,张某将房产证交给李某。李某与房地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王某串通,将张某的房屋过户给李某。李某遂将房屋卖给赵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到期向李某还本付息时,发现房屋已经卖给赵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无权要求赵某返还房屋
    • B、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 C、张某有权要求房地产登记机构赔偿
    • D、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2011年3月,A市张某通过朋友在B市购买了3000吨钢材,填写了仓库保管单并储存于A市某仓库,,准备高价卖出,并在网上发布了销售钢材的信息。不久,自称A市某商贸公司经理的李某,通过中间人王某与张某联系称:其有一个贸易项目急需钢材。张某信以为真,很快就与李某在A市签订了钢材销售合同,张某又与H运输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张某出资委托该运输公司将钢材运至C市李某指定的仓库。后李某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且张某无法联系到李某。经查证,李某收到钢材的第二天即由王某将钢材低价卖掉,两人将钢材销售款315万元挥霍一空。本案中哪个地区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本案A市、C市公安机关有管辖权。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经济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A市为犯罪行为发生地,C市为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 第20题:

    李、张二人共谋盗窃某商场仓库,某日深夜该二人到该仓库盗窃,张留在仓库外望风。李撬窗进入仓库,窃得价值6万余元的金银首饰。在离开仓库前,李放了一把火逃出(消防队员及时赶来,仓库避免了一场火灾)。之后,李、张二人逃离现场。分赃时,李将放火之事告诉了张。本案中,李、张二人的行为如何定罪?()

    • A、李、张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 B、李、张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和放火罪的共犯
    • C、李的放火行为属于超出二人共同盗窃故意的行为,应由李一人单独承担刑事责任
    • D、李、张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此外李构成放火罪,张构成失火罪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李某与王某共谋盗窃汽车,李某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王某。但李某后来向王某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王某归还钥匙。王某对李某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后再还给你”,之后李某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事后王某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6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 B、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 C、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 D、李某与王某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 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 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 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B

    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C

    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D

    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AB两项,张某和李某之间就10万元暂存在李某处以及到期返还6万元存在约定,因此构成合同关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李某未按期归还的行为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张某享有将机器转卖获得的6万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CD两项,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李某并未违反法定义务,而是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其行为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