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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国近代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A.沈家本没有参与对清末商事法律的修订B.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采取总统制的共和政体C.北洋政府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法律的渊源D.辩护原则是清末司法改革过程中首次引进的刑事诉讼法原则

题目

有关我国近代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沈家本没有参与对清末商事法律的修订

B.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采取总统制的共和政体

C.北洋政府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法律的渊源

D.辩护原则是清末司法改革过程中首次引进的刑事诉讼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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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近代的诉讼代理制度最早确立于( )时期。

    A.清末

    B.南京临时政府

    C.南京国民政府

    D.北洋政府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近代诉讼代理制度的确立。我国近代诉讼代理制度最早确立于清末。清末进行司法改革,也包括对诉讼制度的改革,这次改革主要引进了一系列西方近代诉讼审判原则和具体制度。其中,引进了诉讼代理制度,从而奠定了我国诉讼代理制度的基础。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

  • 第2题:

    北洋政府法制的特点是()。

    A.广泛适用判例和解释例

    B.确立“隆礼”、“重典”思想

    C.制定众多单行法规

    D.具有革命性

    E.大量援用清末法律


    参考答案:A, B, C, E

  • 第3题:

    以“司法部”作为中央司法机关名称的有(  )。
    A.清末政府
    B.北洋政府
    C.南京临时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B,C,D
    解析:
    解析:清末以法部作为中央司法机关。北洋政府将法部改为司法部,至此,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也以‘‘司法部”作为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并一直沿用至今。

  • 第4题:

    以“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的政权有(  )。
    A.清末政府
    B.北洋政府
    C.南京临时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A,B
    解析:
    解析:以“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的政权有二: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南京临时政府依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以临时中央审判所为最高审判机关;依据《临时约法》的规定,以最高法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南京国民政府以最高法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 第5题: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实行民商分立民事立法体例的政权有(  )。
    A.清末政府
    B.北洋政府.
    C.南京临时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A,B
    解析:
    解析: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实行民商分立民事立法体例的政权有两个: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南京临时政府没有进行过像样的民事立法活动。实行民商合一民事立法体例的政权有南京国民政府。

  • 第6题:

    首次承认律师地位的合法性是在(  )。
    A.清末
    B.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C.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D.北洋政府时期


    答案:A
    解析:
    解析:清末首次承认了律师制度的合法性。

  • 第7题:

    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本法学家参与
    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刑部成为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
    D.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答案:D
    解析:
    【精解】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分别制定了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及程序法律,从而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故A项表述正确。清末对民事和商事法律的修订过程中,邀请了日本法学家松岗义正、志田钾太郎、冈田朝太郎、小河滋次郎等人参与制定工作,故B项表述正确。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故C项表述正确。D项错在: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 第8题:

    在近代法制史上,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法律渊源的政权有(  )。
    A.清末政府
    B.南京临时政府
    C.北洋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C,D
    解析:
    【精解】在近代法制史上,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法律渊源的政权有两个,一个是北洋政府,一个是南京国民政府,故选C项和D项。

  • 第9题:

    在中国近代史上,采取“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的政权有(  )。
    A.南京临时政府
    B.清末政府
    C.南京国民政府
    D.北洋政府


    答案:B,D
    解析:
    【精解】在中国近代史上,采取“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的政权有两个,一个是清末政府,一个是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和现政权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而南京临时政府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 第10题:

    下列关于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颁布众多单行法规
    B.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
    C.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
    D.废止清末新订法律,以新颂法典取而代之

    答案:D
    解析:
    北洋政府的立法活动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采用、删改清末新定之法律;第二,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第三,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第四,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司法渊源。 据此,本题答案为D项。(对于此类题目,了解即可,以便应对选择题。)

  • 第11题:

    北洋政府法制的特点是()。

    • A、广泛适用判例和解释例
    • B、确立“隆礼”、“重典”思想
    • C、制定众多单行法规
    • D、具有革命性
    • E、大量援用清末法律

    正确答案:A,B,C,E

  • 第12题:

    单选题
    北洋政府始终肯定并沿用的是()。
    A

    清末法律

    B

    湖北军政府时期的立法

    C

    南京临时政府法令

    D

    《临时约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政权中,对商事立法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的是( )。A.清末政府B.南京临时政府C.北洋政府D.南京国民政府


    正确答案:D

    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而南京国民政府实行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故选D项。南京临时政府因存在的时间短,故谈不上民事立法体例的问题。

  • 第14题: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始终肯定并沿用(  )。
    A.南京临时政府法令
    B.清末法律
    C.清末修律前的法律
    D.西方法律


    答案:B
    解析:
    NULL

  • 第15题:

    下列有关清末商事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都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
    B.沈家本参与起草了《钦定大清商律》
    C.日本法学家参与了清末的商事立法活动
    D.《大清商律草案》由总则、公司律、破产律、票据法和海船律五编组成


    答案:A,C
    解析:
    解析: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而南京国民政府实行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南京临时政府因存在的时间短,故谈不上民事立法体例的问题。《大清商律草案》由总则、商行为、公司律、票据法和海船律五编组成。

  • 第16题:

    在中国近代,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重要法律渊源的政权有(  )。
    A.清末政府
    B.南京临时政府
    C.北洋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C,D
    解析:
    解析:在近代,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其法律渊源的政权有两个,一个是北洋政府,另一个是南京国民政府。

  • 第17题:

    关于清末和中华民国司法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B.南京临时政府首次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
    C.实行刑事公诉制度始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D.清末和南京临时政府以司法部作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


    答案:A
    解析:
    解析:清末已经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刑事公诉制度始于清末;清末的全国司法行政机关是法部,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是司法部。

  • 第18题:

    下列关于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采用删改清末新订之法律
    B.制定颁布众多的单行法规
    C.制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
    D.杜绝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原则

    答案:D
    解析:
    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1)采用、删改清末新订之法律。(2)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引进西方法律原则,继续在清末法制改革未及之领域进行新的立法。(3)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4)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以补充成文法的不足。

  • 第19题:

    关于清末和中华民国司法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有(  )。
    A.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B.南京临时政府首次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
    C.实行刑事公诉制度始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D.清末和南京临时政府以司法部作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


    答案:B,C,D
    解析:
    【精解】B项错在:清末已经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而不是南京临时政府。C项错在:刑事公诉制度始于清末,而不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D项错在:清末的全国司法行政机关是法部,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是司法部。

  • 第20题:

    下列有关我国近代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沈家本主持了清末修律工作
    B.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采取总统制的共和政体
    C.北洋政府以《大清新刑律》为蓝本制定了专门的刑法典——《暂行新刑律》
    D.南京国民政府的刑法典从西方引进了保安处分制度


    答案:A,C,D
    解析:
    【精解】B项错在: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采取责任内阁制的共和政体。其余选项表述都正确。

  • 第21题:

    在中国近代史上,在审级制度上采取四级三审制的政权有(  )。
    A.清末政府
    B.北洋政府
    C.南京国民政府
    D.南京临时政府


    答案:A,B
    解析:
    【精解】在中国近代史上,在审级制度上采取四级三审制的政权有两个,即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三级三审制,而南京临时政府则没有确立审级制度。

  • 第22题:

    清末及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措施,对当下我国的司法改革及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有何启示?


    答案:
    解析:
    清末的司法改革,对传统司法组织体制进行了调整,改刑部为法部,使得行政与司法分立;南京临时政府确立了司法独立的原则。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将行政与立法分开,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清末的司法改革,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度。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完善人民法院系统,落实贯彻审级制度,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增加案件最终判决公正系数,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清末的司法改革,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中试行律师制度,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我们在当今司法改革中,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快建设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互聘机制。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禁止刑讯、禁止体罚,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等举措。

  • 第23题:

    北洋政府始终肯定并沿用的是()。

    • A、清末法律
    • B、湖北军政府时期的立法
    • C、南京临时政府法令
    • D、《临时约法》

    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