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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运用宪法学的有关理论,分析下列条款的含义及其意义。《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题目

请运用宪法学的有关理论,分析下列条款的含义及其意义。

《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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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国《立法法》第2条第1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关于上述两个条文中“法律”一词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两个条文中的“法律”含义相同
    B.《立法法》第2条中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C.《宪法》第33条中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D.《宪法》第33条中的“法律”包括《立法法》第2条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答案:D
    解析:
    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的法律指的是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法》第2条第1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中的法律特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

  • 第2题:

    请运用宪法学的有关理论,分析下列条款的含义及其意义。
    《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宪法》第33条第4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答案:
    解析:
    【详解】
    (1)《宪法》第33条第2款确立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其含义是:①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教育程度、家庭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②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③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
    (2)《宪法》第33条第4款强调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在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公民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或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存在。
    (3)这两款规定是对公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总要求。只有坚持了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重要原则,公民其他权利的实现才能有切实的保障。而只有符合了权利义务一致性的基本要求,每个人的权利才能有实现的现实基础。否则,不仅自己的合理预期追求难以实现,而且基本的人权也会成为空中楼阁。

  • 第3题:

    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请分析该条文的含义。


    答案:
    解析:
    (1)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国家审判权;
    (2)审判独立是指人民法院作为整体行使审判权,既不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分享审判权,也不能理解为审判人员独立;
    (3)不受行政机关干涉是指行政机关不能干预法院的审判活动;
    (4)不受社会团体干预是指任何社会团体包括政党都不能干预法院的审判活动;
    (5)不受个人干预是指任何公民,特别是各级各类领导干部不能干预法院的审判活动:
    (6)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监督权,审判权不能独立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但权力机关不干预法院的具体审判活动。

  • 第4题: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33条第3 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分析上述两条款的含义及二者的联系与区别。


    答案:
    解析:
    [详解]
    本题要求分析两条款的含义及二者联系,所以,本题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两个条款本身的含义;第二,两条款之间的关系。在分析二者关系时,可以借助二者在宪法中规定的不同位置进行分析;在分析二者区别时,这就是一个暗含的提示因素。此处的 权力包含了支配力量及享有合法权益的总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宪法坚持 “人民主权”基本原则的体现,即国家权力源自人民的授权,表达了国家权力的合理渊源,体现了其正当性。
    二者的联系体现在:首先,国家管理权源自人民的授予,人民应在授权同时接受国家法律安排的基本要求,以维护社会基本秩序。其次,公民个人在授予国家管理权的同时并未让渡全体人民应有的根本权力。
    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为根本原则,后者体现了一种强调秩序的可操作规范;前者是组织起来的人民的最初目的的宣告,后者则是个体公民在组织成国家的共同体中活动的规范。

  • 第5题: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试分析上述规定。


    答案:
    解析:
    上述两条宪法条文表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是不同的。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只有全国人大能够有权代表全国人民修改宪法,同时全国人大是进行宪法监督的最高机关。全国人大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也就有解释宪法的当然权力,但由于它的会期较短,所以,并没有实际行使过这项权力。因而,宪法明确规定了常委会的宪法解释权,是宪法解释的法定最高机关。这对于正确理解、准确执行宪法条文十分必要。由常委会对宪法条文作出的解释与宪法条文本身有同等效力,除非用宪法修正案推翻这项解释。在宪法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宪法解释权的同时,也授予它以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常委会的监督权是经常性的监督权,因而有利于法治建设。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和监督权的不同,也表明了它们的性质和作用是不同的。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隶属于全国人大,服从全国人大的领导和监督,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