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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某日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妇女钱包。抢劫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被害人是自己的邻居,遂将钱包还给被害人,声称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预备

题目

某甲某日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妇女钱包。抢劫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被害人是自己的邻居,遂将钱包还给被害人,声称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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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D
    考查要点是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犯罪行为停止下来后的相对静止的犯罪形态,具有不可逆转性。即如果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那么就不可能是犯罪预备;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则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本题中,某甲已经将女青年的钱包抢到手,是抢劫罪的犯罪既遂。即使其又主动将钱包还给女青年,也不可能构成犯罪中止。当然某甲主动返还钱包的行为可以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加以考虑。所以正确答案应该选D。

  • 第2题:

    :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D
     考查要点是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犯罪行为停止下来后的相对静止的犯罪形态,具有不可逆转性。即如果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那么就不可能是犯罪预备;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则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本题中,某甲已经将女青年的钱包抢到手,是抢劫罪的犯罪既遂。即使其又主动将钱包还给女青年,也不可能构成犯罪中止。当然某甲主动返还钱包的行为可以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加以考虑。所以正确答案应该选D。

  • 第3题:

    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精解】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犯罪行为停止下来后的相对静止的犯罪形态,具有不可逆转性。即如果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那么就不可能是犯罪预备;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则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本题中,甲已经将女青年的钱包抢到手,是抢劫罪的犯罪既遂。即使其又主动将钱包还给女青年,也不可能再构成犯罪中止。当然甲主动返还钱包的行为可以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加以考虑。故选D项。

  • 第4题:

    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时空性特征。《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活动开始实施至该犯罪构成要件完成为止的动态过程之中。这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客观特征,从行为人开始犯罪预备行为,一直到犯罪既遂发生之前的一段时期内是自动放弃犯罪的有效时区。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达到既遂程度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进入终局的,尽管行为人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也不能再视为中止,只能表明犯罪人的悔罪态度。如盗窃、抢夺、贪污犯罪既遂之后主动返赃的.便不能再认定为犯罪中止。同样,行为人在尚未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之前,即自动放弃犯罪意图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 第5题:

    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解析:考查要点是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犯罪行为停止下来后的相对静止的犯罪形态,具有不可逆转性。即如果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那么就不可能是犯罪预备;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则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本题中,某甲已经将女青年的钱包抢到手,是抢劫罪的犯罪既遂。即使其又主动将钱包还给女青年,也不可能再构成犯罪中止。当然某甲主动返还钱包的行为可以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