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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大妈在丈夫去世后,因为儿子不孝顺,便与已经出嫁的女儿一块生活。在女儿家期间,雷大妈写下遗嘱,愿意在自己死后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女儿、女婿和外孙子。在女儿家生活1年后,雷大妈与女婿发生矛盾,又回到自己的家,并与村集体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所在村集体承担雷大妈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雷大妈的所有个人财产在其死后归村集体。2003年9月,雷大妈死亡。在雷大妈死亡之后,雷大妈的儿子说:我是法定继承人,母亲的遗产应由我继承。女儿一家说:有遗嘱为依据,应由我们一家按照遗嘱继承或取得遗产。村集体认为:我们与雷大妈

题目
雷大妈在丈夫去世后,因为儿子不孝顺,便与已经出嫁的女儿一块生活。在女儿家期间,雷大妈写下遗嘱,愿意在自己死后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女儿、女婿和外孙子。在女儿家生活1年后,雷大妈与女婿发生矛盾,又回到自己的家,并与村集体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所在村集体承担雷大妈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雷大妈的所有个人财产在其死后归村集体。2003年9月,雷大妈死亡。在雷大妈死亡之后,雷大妈的儿子说:我是法定继承人,母亲的遗产应由我继承。女儿一家说:有遗嘱为依据,应由我们一家按照遗嘱继承或取得遗产。村集体认为:我们与雷大妈之间有遗赠扶养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当然有权按照协议获得雷大妈的个人财产。一位调解员则说:都不要争吵了,上缴给国家好了。那么,上述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A:雷大妈的儿子所说
B:雷大妈的女儿一家所说
C:村集体所说
D:调解员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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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雷大妈在丈夫去世后,因为儿子不孝顺,便与已经出嫁的女儿一块生活。在女儿家期间,雷大妈写下遗嘱,愿意在自己死后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女儿、女婿和外孙子。在女儿家生活1年后,雷大妈与女婿发生矛盾,又回到自己的家,并与村集体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所在村集体承担雷大妈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雷大妈的所有个人财产在其死后归村集体。2003年9月,雷大妈死亡。在雷大妈死亡之后,雷大妈的儿子说:我是法定继承”相关问题
  • 第1题:

    任大妈有一儿一女,老伴去世有5年了,最近她想与小区里的陈大伯结婚,但是遭到了儿女们的反对,并引起了家庭矛盾。手足无措的任大妈找到了社会工作者小马。小马在与任大妈的第一次约见会谈中,他需要做的是( )。

    A.评估任大妈一家家庭的障碍,建立初步工作计划

    B.评估任大妈一家家庭成员的需要,建立初步工作计划

    C.评估任大妈一家家庭成员的需要,建立信任合作关系

    D.评估任大妈一家家庭的问题,建立初步工作计划


    正确答案:C
    接触阶段是社会工作者与受助家庭成员初次见面,评估受助家庭成员的需要,并与受助家庭成员建立初步的信任合作关系的阶段。因此,小马与任大妈的第一次约见会谈即是接触阶段

  • 第2题:

    刘大妈的丈夫早已去世,一人抚养两个孩子甲、乙成人。可是两个孩子成年后远离母亲,不能在老人身边赡养侍候,便委托堂妹丙照看刘大妈。丙将刘大妈视为自己的母亲一样照看,直到刘大妈走完人生的最后一天。由于丙多年的照顾,刘大妈生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指定由丙取得。刘大妈在临死前,将遗嘱交给丙。由于忙于田里的农活,在刘大妈死后的第70天,丙拿着遗嘱找甲、乙,要求取得遗嘱中指定由自己获取的财产。下面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A:丙有权依法继承刘大妈的遗产
    B:丙有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遗产
    C:丙无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遗产
    D:丙是否有权获得刘大妈的遗产,应由刘大妈的子女甲、乙决定

    答案:A,B,D
    解析:
    丙是甲、乙的堂妹,即刘大妈丈夫的侄女,不在刘大妈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因此,丙无权依法继承刘大妈的遗产。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而丙是否有权获得刘大妈的遗产,应依法确定,而不是由刘大妈的子女甲、乙决定。所以,选项D也是错误的。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丙作为受遗赠人,在刘大妈生前就知道自己受遗赠,却在刘大妈死亡后第70天才提出要求,显然丙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的2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依法应视为丙放弃了受遗赠,当然就无权获得遗嘱指定的财产。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只有C选项是正确的。

  • 第3题:

    李大妈,78岁,老伴1年前去世后一直闷闷不乐。近来情绪低落,不愿意出门,反应迟钝,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常有疲乏、胃肠不适等症状。李大妈有一个儿子,已婚,有一个女儿3岁,李大妈的儿子和媳妇都在银行工作。平时也没有时间照护李大妈。李大妈现存、潜在的健康问题是什么?


    正确答案:应对无效、无望感、有自杀的危险。

  • 第4题:

    杨大妈今年78岁了,由于上了年纪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一直由女儿照顾。两年前因老伴儿突然去世,对杨大妈打击很大,自此以后人沉默了许多,也不愿与周围人交流,总对自己女儿念叨:“人老了,没用了,不如死了算了,去见你爸爸”之类的话,其家人发现杨大妈的情况逐渐严重后,就找到了社会工作者小冯,经过观察与评估,小冯认为杨大妈的情况具有抑郁症的特点,并有轻微自杀倾向,必须及时介入进行帮助。此案例中,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属于老年社会工作中的()服务。

    • A、精神健康
    • B、心理健康
    • C、处理认知与情绪问题
    • D、维护社会支持网络

    正确答案:C

  • 第5题:

    李大妈,78岁,老伴1年前去世后一直闷闷不乐。近来情绪低落,不愿意出门,反应迟钝,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常有疲乏、胃肠不适等症状。李大妈有一个儿子,已婚,有一个女儿3岁,李大妈的儿子和媳妇都在银行工作。平时也没有时间照护李大妈。根据李大妈现状的情况,应该选择何种适宜的养老模式?此种养老模式有何优点?


    正确答案:居家养老模式。
    优点:节约社会资源;营造社区氛围,提升老年人的归属感;提供专业服务,减轻子女负担。

  • 第6题:

    张大爷和王大妈为某一大院的邻居,平时关系很好。王大妈因家中女儿出嫁,邀请大院内的邻居和张大爷共赴喜宴,张大爷想起自己能说话的鹦鹉,便教其说"百年好合"。赴喜宴那天,张大爷带着鹦鹉赴宴,见到王大妈的女儿便说百年好合,在场的人均十分高兴。张大爷暗暗得意,喜宴上,开怀畅饮,不久便醉了,带着自己心爱的鹦鹉便在王大妈的客厅的沙发上睡着,后不久鞭炮齐鸣,鹦鹉因受惊吓而死,张大爷也被鞭炮声惊醒,后发现自己心爱的鹦鹉已经死亡,便找王大妈理论,要求王大妈赔偿2000元,并为此发生纠纷。本案应如何处理?()

    • A、不应赔偿,属意外事件
    • B、应予赔偿,属过错责任
    • C、由张大爷和王大妈平均分担,因为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
    • D、王大妈应予适当补偿,属公平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多选题
    老刘的老伴去世3年了,社区广场舞的组织者张大妈发现老刘经常独自一人在小区散步,就招呼他加入广场舞健身。张大妈也是老伴去世后一个人生活。渐渐的老刘与张大妈熟悉、交往,产生了感情,不仅参与跳舞,还和张大妈一起成为组织跳舞的志愿者。老刘和张大妈的做法体现了老年人()的需要。
    A

    健康维护

    B

    婚姻家庭

    C

    社会参与

    D

    身后事宜安排

    E

    就业休闲


    正确答案: B,C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李大妈,78岁,老伴1年前去世后一直闷闷不乐。近来情绪低落,不愿意出门,反应迟钝,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常有疲乏、胃肠不适等症状。李大妈有一个儿子,已婚,有一个女儿3岁,李大妈的儿子和媳妇都在银行工作。平时也没有时间照护李大妈。李大妈现存、潜在的健康问题是什么?

    正确答案: 应对无效、无望感、有自杀的危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石女士家有一只黑贝犬。一天早上,石女士给狗带上犬链,将狗牵到楼门准备遛早此时,恰逢邻居王大妈出门,王大妈见狗很可爱便站在狗的前边观看,谁料这只狗一时兴起,竟扑向王大妈,老人在躲闪时不慎摔倒在地,致造成“右手腕克雷式骨折,腰椎体压缩骨折”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共计12万元。王大妈请求石女士赔偿因此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石女士认为,当时狗虽有扑人的动作,但并没有碰到王大妈,而是王大妈自己不小心摔伤的,狗的主人没有过错。因此,石女士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王大妈诉至某人民法院。 石女士应否承担赔偿王大妈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为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如果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或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王大妈出门看狗的行为没有过错,狗扑向王大妈也不是第三人过错造成的,狗的主人没有免责的理由。《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石女士是狗的所有人,有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石女士家有一只黑贝犬。一天早上,石女士给狗带上犬链,将狗牵到楼门准备遛早此时,恰逢邻居王大妈出门,王大妈见狗很可爱便站在狗的前边观看,谁料这只狗一时兴起,竟扑向王大妈,老人在躲闪时不慎摔倒在地,致造成“右手腕克雷式骨折,腰椎体压缩骨折”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共计12万元。王大妈请求石女士赔偿因此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石女士认为,当时狗虽有扑人的动作,但并没有碰到王大妈,而是王大妈自己不小心摔伤的,狗的主人没有过错。因此,石女士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王大妈诉至某人民法院。王大妈所受到的伤害是否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这是一起因饲养的动物的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本案王大妈受到的伤害虽然不是狗的咬伤,但是与狗扑向王大妈的动作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著名的《傅雷家书》是傅雷写给谁的书信()
    A

    儿子

    B

    女儿

    C

    妻子

    D

    父亲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杨大妈今年78岁了,由于上了年纪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一直由女儿照顾。两年前因老伴儿突然去世,对杨大妈打击很大,自此以后人沉默了许多,也不愿与周围人交流,总对自己女儿念叨:“人老了,没用了,不如死了算了,去见你爸爸”之类的话,其家人发现杨大妈的情况逐渐严重后,就找到了社会工作者小冯,经过观察与评估,小冯认为杨大妈的情况具有抑郁症的特点,并有轻微自杀倾向,必须及时介入进行帮助。此案例中,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属于老年社会工作中的()服务。
    A

    精神健康

    B

    心理健康

    C

    处理认知与情绪问题

    D

    维护社会支持网络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房子里。由于甲长期不给生活费,且儿媳丁经常辱骂李大妈,因此李大妈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每人给自己生活费。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仅传唤甲到庭。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戊独任审判,在没有书记员的情况下,由戊自审自记。开庭时戊发现该案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取证,遂径行决定改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重新计算。
    问题:
    (1)本案中法院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卷宗中应当具备哪些材料?


    答案:
    解析:
    (1)虽然说简易程序在某种程度上是普通程序的简化,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能随意简化程序。本案存在以下问题:①本案中应当到庭的被告乙、丙没有被传唤到庭。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由陪审员戊一人独任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③根据《民诉解释》第261条第3款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而在本案中,在没有书记员的情况下,由戊自审自记是错误的。④根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第3款的规定,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而在本案中,重新计算审限是错误的。需注意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无须征得当事人同意。法律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63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2)根据《民诉解释》第263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卷宗中应当具备以下材料:①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笔录;②答辩状或者口头答辩笔录;③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④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口头委托笔录;⑤证据;⑥询问当事人笔录;⑦审理(包括调解)笔录;⑧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调解协议;⑨送达和宣判笔录;⑩执行情况;诉讼费收据;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审理的,有关程序适用的书面告知。

  • 第14题:

    张大爷和王大妈为某一大院的邻居,平时关 系很好。王大妈因家中女儿出嫁,邀请大院内的邻居 和张大爷共赴喜宴,张大爷想起自己能说话的鹦鹉,便 教其说“百年好合"。赴喜宴那天,张大爷带着鹦鹉赴 宴,见到王大妈的女儿便说百年好合,在场的人均十分 髙兴。张大爷暗暗得意,喜宴上,开怀畅饮,不久便醉 了,带着自己心爱的鹦鹉便在王大妈的客厅的沙发上 睡着,后不久鞭炮齐鸣,?鹉因受惊吓而死,张大爷也 被鞭炮声惊醒,后发现自己心爱的鹦鹉已经死亡,便找 王大妈理论,要求王大妈賠偿2000元,并为此发生纠 纷。本案应如何处理?( )
    A.不应賠偿,属意外事件
    B.应予赔偿,属过错责任
    C.由张大爷和王大妈平均分担,因为双方当事人 都有过错
    D.王大妈应予适当补偿,属公平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公平责任问题。根据《民法通则》 笫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本条规定 的是公平责任。《民通意见》第157条进一步规定了 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 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 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 的经济补偿。本题中,张大爷与王大妈对鸚鹉的死亡 均无过错,但鹦鹉是在为王大妈女儿出嫁助兴过程中 受到鞭炮声惊吓而死亡的,故而基于公平原则,可让王 大妈予以适当补偿。故本题应选D。

  • 第15题:

    张大妈傍晚在小区附近正常散步时不小心被邻居家的宠物狗咬伤,情况较严重,在医院治疗共花费5000元,张大妈要求邻居进行赔偿,但邻居说这事跟他们没有关系。张大妈多次索要医药费无果后,一气之下将邻居告上了法庭,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 A、张大妈的邻居
    • B、张大妈
    • C、张大妈治疗的医院
    • D、受理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十多年来,家住济南市的刘大妈家的菜篮子不经意间发生了巨大变化:往日冬季的当家菜萝卜、白菜、土豆少了,鸡、鸭、鱼、肉、虾和各种新鲜蔬菜多了。自从市场上有了绿色食品,刘大妈就成了它的忠实追随者,绿色消费已成为当今时尚。如今,刘大妈一家过上了幸福的小康生活,家里背投电视、变频空调、高档洗衣机、电脑等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双休日,刘大妈一家经常到体育馆和健身房进行锻炼,用她的话说,就是花钱买健康。而利用DVD娱乐休闲、网络购物、参加网络远程教育等,也是刘大妈一家生活的重要内容。刘大妈整天乐呵呵的,‘‘新时代、新生活”已成为她的口头禅。 据此回答:生存资料消费、发展资料消费、享受资料消费是怎样在刘大妈的生活中体现的?


    正确答案: 按照消费的目的,生活消费可以分成生存资料消费、发展资料消费和享受资料消费。(3分)刘大妈往日冬季里的消费,属于生存资料的消费,是最基本的消费;后来,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刘大妈一家的消费对象和消费方式发生了改变,越来越追求身心愉悦和全面发展,,这时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的消费逐渐增加。

  • 第17题:

    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房子里。由于甲长期不给生活费,且李大妈经常受到儿媳丁的辱骂,李大妈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每人给自己生活费。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仅传唤甲到庭。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戊独任审判,在没有书记员的情况下,由戊自审自记。开庭时戊发现该案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取证,遂径行决定改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重新计算。 本案中法院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本案的诉讼标的额为当地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下,则法院可以对本案的审理做哪些特殊处理?


    正确答案: (1)虽然说简易程序在某种程度上是普通程序的简化,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能随意简化程序。本案存在以下问题:①本案中应当到庭的被告乙、丙没有被传唤到庭。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由陪审员戊一人独任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③根据《民诉意见》第172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独任审判员不得自审自记。而在本案中,在没有书记员的情况下,由戊自审自记是错误的。④根据《民诉意见》第170条的规定,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而在本案中,重新计算审限是错误的。需注意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无须征得当事人同意。法律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63条相关内容。
    (2)此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案件审理,并施行一审终审制度。

  • 第18题:

    十多年来,家住济南市的刘大妈家的菜篮子不经意间发生了巨大变化:往日冬季的当家菜萝卜、白菜、土豆少了,鸡、鸭、鱼、肉、虾和各种新鲜蔬菜多了。自从市场上有了绿色食品,刘大妈就成了它的忠实追随者,绿色消费已成为当今时尚。如今,刘大妈一家过上了幸福的小康生活,家里背投电视、变频空调、高档洗衣机、电脑等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双休日,刘大妈一家经常到体育馆和健身房进行锻炼,用她的话说,就是花钱买健康。而利用DVD娱乐休闲、网络购物、参加网络远程教育等,也是刘大妈一家生活的重要内容。刘大妈整天乐呵呵的,‘‘新时代、新生活”已成为她的口头禅。 据此回答:请结合“生产与消费关系的原理”谈谈刘大妈的生活变化。


    正确答案: ①生产与消费都是社会再生产中的重要环节,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对生产有重要的反作用。
    ②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为消费创造动力。
    ③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消费具有导向作用,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成长;消费为生产创造出新的劳动力。
    ④刘大妈消费内容和消费水平以及消费方式的变化,都是生产发展的结果;同时,刘大妈的消费对拉动经济,促进生产发展也有积极的作用。

  • 第19题:

    问答题
    石女士家有一只黑贝犬。一天旱上,石女士给狗带上犬链,将狗牵到楼门准备遛早。此时,恰逢邻居王大妈出门,王大妈见驹很可爱便站在狗的前边观看,谁料这只狗一时兴起,竞扑向王大妈,老人在躲闪时不慎摔倒在地,造成 “右手腕克雷式骨折,腰I椎体压缩骨折”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共计l. 2万元。王大妈请求石女士赔偿因此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石女士认为.当时狗虽有扑人的动作.但并没有碰到王大妈,而是王大妈自己不小心摔伤的,狗的主人没有过错。因此,石女士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王大妈诉至桌人民法院。  问:(1)王大妈所受到的伤害是否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  (2)石女士应否承担赔偿王大妈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李大妈,78岁,老伴1年前去世后一直闷闷不乐。近来情绪低落,不愿意出门,反应迟钝,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常有疲乏、胃肠不适等症状。李大妈有一个儿子,已婚,有一个女儿3岁,李大妈的儿子和媳妇都在银行工作。平时也没有时间照护李大妈。根据李大妈现状的情况,应该选择何种适宜的养老模式?此种养老模式有何优点?

    正确答案: 居家养老模式。
    优点:节约社会资源;营造社区氛围,提升老年人的归属感;提供专业服务,减轻子女负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案例七  沈大妈是一位71岁的孤寡老人,两年前老伴儿去世,儿子定居国外。老伴去世后,沈大妈把房子卖了,住进了一家养老院。她性格非常开朗、热情,与其他老人相处得都很融洽。然而,性格开朗的她却患有轻度的抑郁症,并且吃药对她的病情没有任何效果。于是社会工作者小陈便希望通过非药物的方式来帮助沈大妈,即采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帮助沈大妈进行治疗。小陈每周都要来看望她,通过与沈大妈的面谈来帮助她缓解复发的抑郁症。很奇怪的是,每次小陈与沈大妈面谈的时候,沈大妈都会给小陈讲述她和老伴曾经一起参加单位组织的歌唱比赛的活动,并详述了整个比赛以及获奖的全过程。尽管小陈已经听了好多遍,但她还是继续耐心的听下去,并决定用缅怀往事疗法对沈大妈进行引导,改善其当前的情绪,逐渐适应现在的生活。  【问题】  1.结合上述案例,请详细说明缅怀往事疗法在助人过程中的具体运用。  2.请简述老年社会工作的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 1.缅怀往事疗法对老年人的抑郁症、自尊和社会化有积极的作用。对认知有严重问题的老年人,如患痴呆症的老年人,这一方法并不适用,但对患有轻微痴呆症的老人可以有好的成效。行为错乱的、有严重精神疾病的老人和失禁的老人也不适宜用这一方法。
    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对沈大妈采用人生回顾型缅怀往事。在运用这一方法时最好先做一下前测,了解沈大妈对生活的感受。比如,可以运用相关量表了解沈大妈的生活满足感和抑郁症状,建立评估的基线。
    人生回顾疗法所用的时间可以根据老年人人生回顾的目的、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个人的偏好等决定,一般每个重要的人生阶段会用两节的时间来讨论。在内容安排上,可以制定一套方案,明确探查的领域,比如可以探查死亡、悲伤、恐惧、艰难的事情、工作和与他人的关系等。在回顾过程中,要帮助沈大妈发现人生历程中的一些主题,让她了解这些主题如何影响她过去和现在的生活,比如和老伴年轻时在一起的经历等。社会工作者可以和沈大妈设计制作具体的成果来总结和结束人生回顾。比如做一个相册或录像光盘等,但并非一定要这样做。必须做的是对整个介入进行结果测评,对比介入前的测评,评估介入的效果。
    2.老年社会工作的对象主要是老年人及其家人,由于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及社会处境的特殊性,使得老年社会工作者会遇到许多特定的问题,这也是老年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领域社会工作的特点。老年社会工作的主要特点如下:
    (1)社会价值观常会影响社会工作者的态度和行为。在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时,社会工作者要认真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学习有关老年学的知识,以便消除对老年人的错误理解和认识。
    (2)反移情是社会工作者的重要课题。做老年社会工作时,社会工作者可能会出现反移情,不仅会表现为对老年人缺乏耐心和关怀,还会表现为对老年人过度保护,想要“拯救”老年人。因此,社会工作者应注意反移情问题,时常反思自己对老年人的反应,对从事老年社会工作来说很重要。
    (3)社会工作者要善于反思并运用督导机制。在做老年人辅导工作时,社会工作者应该审视自己对老年人以及面对垂死和死亡的感受。在工作中,社会工作者要善于运用督导机制解决工作职责、专业技能和情绪困扰方面的问题。
    (4)老年社会工作需要多学科合作。老年人的问题常常涉及许多方面的工作,做老年人工作需要多学科的合作,懂得协调、配合不同的学科专业人员共同开展老年人服务工作,才能使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雷大妈在丈夫去世后,因为儿子不孝顺,便与已经出嫁的女儿一块生活。在女儿家期间,雷大妈写下遗嘱,愿意在自己死后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女儿、女婿和外孙子。在女儿家生活1年后,雷大妈与女婿发生矛盾,又回到自己的家,并与村集体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所在村集体承担雷大妈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雷大妈的所有个人财产在其死后归村集体。2018年9月,雷大妈死亡。在雷大妈死亡之后,雷大妈的儿子说:我是法定继承人,母亲的遗产应由我继承。女儿一家说:有遗嘱为依据,应由我们一家按照遗嘱继承或取得遗产。村集体认为:我们与雷大妈之间有遗赠扶养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当然有权按照协议获得雷大妈的个人财产。一位调解员则说:都不要争吵了,上缴给国家好了。那么,上述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雷大妈的儿子所说

    B

    雷大妈的女儿一家所说

    C

    村集体所说

    D

    调解员所说


    正确答案: D,B
    解析: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该条规定表明,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处理的依据,在遗产处理时排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本案中,村集体为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对人,应当由村集体继承雷大妈遗产。

  • 第23题:

    单选题
    张大妈傍晚在小区附近正常散步时不小心被邻居家的宠物狗咬伤,情况较严重,在医院治疗共花费5000元,张大妈要求邻居进行赔偿,但邻居说这事跟他们没有关系。张大妈多次索要医药费无果后,一气之下将邻居告上了法庭,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A

    张大妈的邻居

    B

    张大妈

    C

    张大妈治疗的医院

    D

    受理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