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张三欠李四10万元,李四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向张三发出了支付令。就该支付令的效力问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支付令自送达张三时起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B.如支付令发出40日后仍无法送达张三,该支付令失效 C.如李四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既能请求张三给付金钱,又能请求其给付有价证券,故在同一支付令申请中提出了多项支付请求,现张三就其中一项请求提出异议,所有请求全部失效 D.如李四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对包括张三在内的多个债务人都享有金钱给付请求权,故向多个债务人都提出了支付请求,现张三一人提

题目
张三欠李四10万元,李四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向张三发出了支付令。就该支付令的效力问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支付令自送达张三时起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B.如支付令发出40日后仍无法送达张三,该支付令失效
C.如李四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既能请求张三给付金钱,又能请求其给付有价证券,故在同一支付令申请中提出了多项支付请求,现张三就其中一项请求提出异议,所有请求全部失效
D.如李四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对包括张三在内的多个债务人都享有金钱给付请求权,故向多个债务人都提出了支付请求,现张三一人提出异议,所有请求全部失效

相似考题
更多“张三欠李四10万元,李四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向张三发出了支付令。就该支付令的效力问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段某申请洪山区法院向黄某发出支付令,要求黄某支付拖欠的货款89 万元。洪山区法院受理后,发出支付令。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黄某提出自己暂时无履行能力,答应3 个月后归还,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黄某在支付令送达后15 日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义务,则支付令可作为执行依据

    C.黄某在支付令送达后15 日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义务,而是向水果湖区法院起诉,支付令不发生法律效力

    D.黄某提出书面异议,声称自己并未欠段某的钱,法院应当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BD
    【答案】B、D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黄某不提异议,则支付令将成为执行依据,故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D项黄某提出有效的异议,则法院应当终结督促程序,当选。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21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4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A项不能视为有效的异议,不引起督促程序的终结。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C项也不属于有效的异议,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不当选。
    【相关考点梳理】无

  • 第2题: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收的,可采取留置送达

    B.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法院无需审查异议理由客观上是否属实

    C.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支付令送达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正确答案:AB

  • 第3题:

    关于督促程序的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不还,王某欲向法院申请向张某发出支付令,但是此时张某不在国内,人民法院可以向张某的家人发出支付令
    B:法院在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时,李某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的方式让李某接收支付令
    C: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可以向原终结督促程序的法院起诉
    D: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18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所以张某不在我国境内,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督促程序,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20条的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所以人民法院应该以留置送达的方式向李某送达支付令。选项B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24条的规定: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选项C错误。

  • 第4题: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该支付令应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 )
    A.制作支付令的法院 B.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
    C.张某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D.李某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支付令的执行法院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根据这一规定,支付令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能受理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支付令的执行,根据哪个法院制作支付令,哪个法院执行的规则,因此BCD不当选,A项正确。

  • 第5题:

    甲欠乙20万元,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依法向甲发出了支付令。如果甲在收到支付令后向法院提出暂无清偿能力,请求延缓债务清偿期限的书面异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乙不同意的除外
    D.异议期间届满,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D
    解析:
    考查支付令异议的审查。根据《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不得调解,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3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本题中甲的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B、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3款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D项正确。

  • 第6题:

    天津某土产公司向吉林某农产品公司购买价值20万元的优质大豆,吉林公司交货后,天津公司拒绝付款。为此,吉林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天津公司支付货款。天津公司认为吉林公司用劣质大豆充当优质大豆,因此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天津公司既未提出异议又未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天津公司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B.天津公司向另一个法院起诉后,吉林公司不得依据支付令申请执行
    C.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D.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A
    解析:
    考查支付令异议的提出。根据《民诉解释》第433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BCD项错误、A项正确。

  • 第7题: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如张某对支付令不服,下列哪个理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A.该债权不存在 B.该债权数额的大小
    C.李某对还款时间的异议 D.李某对还款方式的异议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支付令的异议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此处异议包括实体内容,如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债务数额的大小等问题,而不包括还款时间等程序性问题。

  • 第8题: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在送达支付令时,张某拒绝签收。对此,法院如何处理?( )
    A.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法院应公告送达,在公告中说明支付令的内容
    C.法院应交张某所在的居委会代收,由居委会转交送达
    D.支付令无法送达债务人,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A
    解析:
    考点:支付令的送达
    讲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20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因此,A项正确。

  • 第9题:

    A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向债务人乙发出支付令,随后A法院发现已生效的支付令确有错误需要撤销。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应当由A法院的院长撤销支付令
    B.应当由A法院的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撤销支付令
    C.如果裁定撤销支付令,应当重新依职权作出新的支付令
    D.如果裁定撤销支付令,应当驳回债权人的申请

    答案:B,D
    解析:
    考查支付令存在错误从而需要撤销的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44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申请。

  • 第10题:

    A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向债务人乙发出支付令,随后A法院发现发出的支付令存在错误,需要撤销,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应当由A法院的院长撤销支付令
    • B、应当由A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支付令
    • C、如果裁定撤销支付令,应当重新依职权作出新的支付令
    • D、如果裁定撤销支付令,应当驳回债权人的申请

    正确答案:B,D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真题改编]
    A

    法院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收的,可采取留置送达

    B

    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法院无需审查异议理由客观上是否属实

    C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

    支付令送达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项,《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结合督促程序本身的非诉性,该法条中法院的审查应为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故法院无须审查异议的理由在客观上是否属实。
    C项,《民诉解释》第433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向其他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效力,即当事人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诉讼,可以构成支付令异议的一种形式。
    D项,《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即支付令送达之后并不是立即就发生强制执行的效力,而是要经过15日的异议期,在15之内,债务人不履行又不提出异议的,支付令才具有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还。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据督促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口头提出了异议。则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李某应当向王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

    B

    王某拒绝签收支付令的,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留置送达

    C

    王某对支付令提出口头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

    支付令如果失效,7日内当事人李某未作表示,视为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23条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项,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C项,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项,第441条规定,支付令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自收到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7日内未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表明不同意提起诉讼的,视为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

  • 第13题:

    甲因乙不返还借款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依法发出了支付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支付令在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被驳回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B.法院审理该案时不开庭

    C.法院对借款事实不作出判决加以认定

    D.债务人拒绝签收支付令时,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参考答案:BCD

  • 第14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B.甲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督促程序

    C.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财产

    D.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答案:A,C
    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 C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50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选项 D 错误。甲公司请求法院签发支付令要求的是乙公司支付货款,所以乙公司不能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 第15题: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收的,可采取留置送达
    B: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法院无需审查异议理由客观上是否属实
    C: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支付令送达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答案:A,B
    解析:
    (原公布答案AB,正确答案:A)【考点】支付令【详解】《民诉意见》第220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A选项正确,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内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因此,债务人的异议理由应当由法院进行审查,B项不正确。《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但债务人若在法定期间向本院起诉,应视为对债务提出争议。C选项不正确,不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第3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D选项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

  • 第16题:

    高某向杨某借款23万5000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杨某于2018年10月21日向高某住所地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向法院提交了高某向杨某借款时出具的借条,要求高某偿还借款23万5000元。在支付令异议期间,杨某觉得支付令不如法院判决更稳妥,于是向自己住所地的B区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杨某向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

    B.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

    C.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

    D.杨某未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3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18 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 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对该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高某住所地,和接受货币的一方即杨某所在地。故 B 项向 B 区法院起诉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14 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因此向被告高某住所地 A 区法院申请支付令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43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故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起诉的,无论是否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都会导致支付令失效。故 C 项正确,而D 项错误。

  • 第17题:

    甲为周转资金,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丙作为连带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字。后甲未按时还款,乙遂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乙的申请后,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如法院审查后向甲发出支付令,则该支付令对丙同样有效
    B.如法院审查后向甲发出支付令,但乙同时还就该担保关系单独起诉,则支付令自该诉被受理时失效
    C.如法院审查后向甲发出支付令,但乙同时还就该担保关系单独起诉,支付令仍然有效
    D.如法院发出支付令后,甲虽未提出异议,但就该债权债务关系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则支付令失效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36条,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故A、C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33条第1款,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A、C、D项符合题意,

  • 第18题:

    王海欠张涛人民币20万元,张涛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给付金钱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张涛却申请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B.如果王海提出了口头异议,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合理,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如果王海没有提出异议,则张涛可以在支付令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
    D.如果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生效的支付令确有错误,应当发出裁定撤销该支付令

    答案:A,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30条的规定,A项正确。《民诉解释》第438条规定了,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B项错误。《民诉解释》第442条规定申请支付令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故C项正确。《民诉解释》第443条规定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确有错误,认为应当撤销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而不能自行裁定撤销,所以D项错误。

  • 第19题: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张某向法院就该支付令提出了书面异议,下列说法正确是:( )
    A.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B.法院决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C.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D.法院经审查,弄议成立的,决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答案:C
    解析:
    考点:支付令的异议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因此,C项正确。注意: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法院对支付令的实质审查权,考生应予以关注。

  • 第20题:

    刘大与陈小是多年的朋友,一年前,刘大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小借了20万元,约定一个月后偿还。借款到期后,刘大并未如约偿还陈小的借款,陈小的律师朋友告知其不仅可以起诉刘大,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刘大发出支付令,有关陈小申请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果陈小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只能起诉,不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B.刘大收到法院发出的支付令15天后该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
    C.陈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后,又对该笔债务起诉刘大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D.向刘大发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确有错误的,刘大可以申请再审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督促程序。 《民诉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一)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三)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四)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六)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七)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不予受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支付令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申请。”可见,对于支付令,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 第21题:

    甲欠乙20万元,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依法向甲发出了支付令,甲在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法律效力
    • B、法院应裁定将督促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 C、法院应再次发出支付令
    • D、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多选题
    A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向债务人乙发出支付令,随后A法院发现发出的支付令存在错误,需要撤销,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应当由A法院的院长撤销支付令

    B

    应当由A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支付令

    C

    如果裁定撤销支付令,应当重新依职权作出新的支付令

    D

    如果裁定撤销支付令,应当驳回债权人的申请


    正确答案: D,C
    解析: 考查支付令存在错误,需要撤销的规定,根据《督促程序规定》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申请。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督促程序的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不还,王某欲向法院申请向张某发出支付令,此时张某虽在国内,但是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可以向张某的家人发出支付令

    B

    法院在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时,李某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的方式让李某接收支付令

    C

    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可以向原终结督促程序的法院起诉

    D

    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429条第(四)项规定,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所以张某虽在我国境内,人民法院依然不能适用督促程序。
    B项,《民诉解释》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所以人民法院应该以留置送达的方式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支付令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方式,不包括公告送达
    CD两项,《民诉解释》第440条规定,支付令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7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不影响其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