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甲从信用社贷款300万元,由乙、丙、丁作保证人,乙与信用社约定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丙、丁与信用社约定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未与信用社就各自承担的份额进行约定,但丙、丁之间相互约定各自承担100万元。后甲因经营亏损无力还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信用社可要求乙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B.信用社可要求丙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 C.信用社可要求丁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 D.信用社只能要求甲、乙、丙各自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第2题: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 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 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A.三人共同共有
B.三人按份共有
C.三人区分所有
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第8题: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元、2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第9题:
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
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
红光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
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第10题:
三人共同共有
三人按份共有
三人区分所有
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第11题:
三人共同共有
三人按份共有
三人区分所有
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第12题:
甲出资人民币300万元,乙以设备出资作价200万元,丙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300万元,丁以厂房出资作价200万元
甲出资人民币200万元,乙以设备出资作价100万元,丙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400万元,丁以厂房出资作价300万元
甲出资人民币100万元,乙以设备出资作价200万元,丙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200万元,丁以厂房出资作价500万元
甲出资人民币50万元,乙以设备出资作价350万元,丙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300万元,丁以厂房出资作价300万元
第13题:
甲公司有一栋楼房价值100万元,两年前欠乙100万元,一年前欠丙l00万元,半年前欠丁l00万元,但甲公司与丁签订了一份以甲公司仅有的楼房作抵押的合同,并办理了登记。下列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丁就该楼房售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B.乙丙只能就该楼房的售卖款清偿丁后的剩余部分按照债权比例分配
C.乙丙可以以该楼房抵押侵害自己债权为由主张该楼房抵押无效
D.乙的债权与丙的债权的实现顺序相嗣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甲欠乙l000万元,丙为保证人,丁以楼房抵押。甲到期不能清偿,而乙明确表示放弃对丁的抵押权。后法庭查明,丁之楼房,现价为600万元。问:丙之保证责任是多少?()
第20题:
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
丁可以向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享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为15日
丁欲将其份额转让给甲,则乙、丙无优先购买权
第21题:
信用社可要求乙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信用社可要求丙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
信用社可要求丁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
信用社只能要求甲、乙、丙各自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第22题:
丁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平均承担
该楼所有权为共同共有
甲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
第23题:
500万元
400万元
1000万元
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