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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美国的分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由乙公司美国分公司在美国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约定合同发生争议适用中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约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B、法院开庭审理后,双方不得改变约定适用的法律C、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援引了美国法律且均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了选择D、辩论终结前,双方可以协议改变适用的法律

题目
中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美国的分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由乙公司美国分公司在美国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约定合同发生争议适用中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约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B、法院开庭审理后,双方不得改变约定适用的法律
C、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援引了美国法律且均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了选择
D、辩论终结前,双方可以协议改变适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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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主营业地在美国)购买一批电脑。关于本案所涉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协议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
    B.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选择,则应适用美国法
    C.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选择,则应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
    D.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选择,则应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或美国法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根据《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合同适用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甲公司和乙公司当然可以选择。选项B错误。根据《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时,适用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或其他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所谓的特征性履行方在这里指合同的卖方,即美国乙公司。但法律规定中是“或者”,答案中只说应该适用美国法显然不正确。特征性履行方的具体内容参见本题[考点深挖]。选项C错误。如B项所述,最密切联系地法和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是一种“或者”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另一种表达是“可以”。选项D正确。如B项解析所述,最密切联系地法和作为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的美国法之间是一种“或者”的关系。D项的表述中体现出了或者,符合法律的规定。

  • 第2题:

    美国的甲公司和中国的乙公司签订买卖茶叶的合同,买卖合同中有如下条款、“CFR纽约,适用{图}2010”。根据相关国际惯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自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风险转移给甲公司
    B、自装运港货物装上船时风险转移给甲公司
    C、中国乙公司负责签订主要运输合同
    D、美国甲公司负责办理该批货物的保险

    答案:B,C,D
    解析:
    买卖合同中明确选择2010年通则,故应适用2010年通则的规定。2010年通则中CIF术语的风险转移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故A项错误,B项正确。除了风险转移时间外,2010年通则与2000年通则关于CFR贸易术语的规定内容基本一致,故应当由卖方即中国乙公司承担运费,而由买方即美国甲公司购买保险,故C、D两项正确。

  • 第3题:

    美国宏光公司与中国通达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通达公司在其住所地中国广州为宏光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该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法院处理此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依据美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果美国法律未作规定,则直接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B、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不再适用美国法而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
    C、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必须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
    D、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英国的法律且未提出适用异议,应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据此,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故AB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4题:

    中国甲公司在纽约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一份独家代理销售合同,甲公司受委托在中国销售乙公司的产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适用英国法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准据法。后双方就代理权限发生纠纷,诉至北京第二人民法院,则法院应适用哪国法律?( )
    A.中国法律,因为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
    B.美国法律,因为代理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
    C.英国法律,因为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代理适用的法律
    D.国际统一商法


    答案:C
    解析:
    考点:涉外代理的法律适用
    讲解:《法律适用法》第16条规定:“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本案中,双方代理行为地是中国,代理关系发生地是美国纽约,但由于双方是委托代理关系,且有关于代理的准据法约定,因此,应适用约定的英国法律。所以C正确。

  • 第5题:

    中国公司甲与美国公司乙签订空调进口采购合同,采用的价格术语为CIP项目现场。在中国境内运至项目现场的途中,因司机不慎造成货车翻人河中,导致不能如期供货,中国公司甲损失严重。下列关于损失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公司甲自行承担货物损失,但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B、中国公司甲有权向美国公司乙索赔,也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C、应先由美国公司乙向运输公司索赔,再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乙索赔
    D、应先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乙索赔,再由美国公司向运输公司索赔

    答案:A
    解析:
    CIP即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采用CIP术语时,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本题中,在中国境内运至项目现场的途中发生翻车,尚未交货但已货交承运人,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已由卖方美国公司乙转移给买方中国公司甲,损失由买方中国公司甲自行承担;但由于卖方美国公司乙已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中国公司甲可凭保险单等向保险公司索赔。

  • 第6题:

    中国公司甲与美国公司乙签订空调进口采购合同,采用的价格术语为CIP项目现场。在中国境内运至项目现场的途中,因司机不慎造成货车翻入河中,导致不能如期供货,中国公司甲损失严重。下列关于损失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公司甲自行承担货物损失,但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B.中国公司甲有权向美国公司乙索赔,也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C.应先由美国公司乙向运输公司索赔,再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以索赔
    D.应先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乙索赔,再由美国公司向运输公司索赔

    答案:A
    解析:

  • 第7题:

    一营业地在广州的中国甲公司与营业地在纽约的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购买超级计算机的合同,由乙公司将计算机卖给甲公司。后来甲公司由于计算机性能问题,在广州起诉乙公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的法律上应该依据下列哪项原则()

    • A、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其选择的法律
    • B、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美国法律
    • C、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国际惯例
    • D、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正确答案:A,D

  • 第8题:

    英国的甲商贸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办事处与中国的乙服装厂订立一份买卖合同,购买乙服装厂生产的幸福牌衬衫1500件,合同约定由乙服装厂在英国的办事处将货物送至甲商贸公司。后甲公司称乙服装厂所交货物与样品质量不符,遂通过其在中国的办事处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对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争执不下。按照我国法律,法院应当决定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 A、中国法律
    • B、英国法律
    • C、第三国法律
    • D、中国法律或英国法律都可以,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中国企业,为取得外汇,与一家美国公司乙达成协议,乙在中国分公司的支出,由甲用人民币支付,乙为甲在美国购买货物支付等额的美元,甲的这种行为是    (    )
    A

    逃汇

    B

    扰乱金融市场

    C

    套汇

    D

    合法的互换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承揽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400套塑钢窗,甲公司提供图纸;乙公司提供材料,甲公司派2名技术人员协助乙公司进行加工;期限3个月。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的技术人员一直未到位,乙公司发生误工损失3万元,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有权采取的措施有()。
    A

    催告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

    B

    要求顺延履行期限

    C

    直接解除该承揽合同

    D

    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甲是美国的一家资源开发技术公司,乙是中国公司。甲、乙双方在北京签订合同,约定共同开发中国某铁矿及相关事宜,在履行合同进行开发时发生纠纷。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请回答: 双方的纠纷应在哪国法院进行审理?为什么? 甲、乙双方能否订立仲裁协议,将该纠纷提交美国仲裁协会(AAA)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应在中国法院进行审理。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在中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这是专属管辖。
    (2)可以协议该纠纷提交美国仲裁协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本题考查仲裁的特点。因为仲裁协议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民事诉讼的管辖,自然也可以排除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所以任何仲裁机构,包括外国的仲裁机构都可以由合同当事人自行选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一营业地在广州的中国甲公司与营业地在纽约的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购买超级计算机的合同,由乙公司将计算机卖给甲公司。后来甲公司由于计算机性能问题,在广州起诉乙公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的法律上应该依据下列哪项原则()
    A

    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其选择的法律

    B

    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美国法律

    C

    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国际惯例

    D

    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合同法律适用以意思自治为主,最密切联系为辅。

  • 第13题:

    仲裁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下面哪种情况不属于涉外仲裁?()

    A:湖南省外贸公司与福建红旗机械厂因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仲裁案件
    B:中国大陆两家公司在美国投资办公司发生争议的仲裁案件
    C:台湾甲公司与江苏乙公司因加工承揽合同发生争议的仲裁案件
    D:中国丁公司与澳大利亚戊公司因在华投资发生争议的仲裁案件

    答案:A
    解析:
    【考点】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的区别。详解:国内仲裁,是指不具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涉外仲裁,是指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将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制度。目前,我国对涉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案件参照涉外仲裁的规定。故本题选A。

  • 第14题:

    中国甲公司与在中国没有住所的美国乙公司化工材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甲公司欲以美国乙公司为被告起诉,要求其赔偿因提供不合格化工材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下列哪些地点在中国,则可由中国的有关人民法院管辖?()

    A:合同履行地
    B:标的物所在地
    C:美国乙公司的代表机构
    D:合同签订地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牵连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B、C、D项都正确。

  • 第15题:

    以下合同中,属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调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是、

    A、中国甲公司向韩国乙公司购买船舶的合同
    B、中国甲公司收购美国乙公司股票的合同
    C、中国甲公司与英国某家具公司签订的家具买卖合同,但是英国公司不知道甲公司所购买的家具是用于甲公司董事长的家庭装饰
    D、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的飞机买卖合同

    答案:C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本题中,A项的标的物船舶、B项的标的物股票以及D项的标的物飞机,都不属于公约的调整范围。至于C项,虽然家具的用途是用于家庭装修,但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则可以适用公约,所以C项正确。

  • 第16题:

    美国橘子公司与中国草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草莓公司在其住所地中国广州为橘子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该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法院处理此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依据美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果美国法律未作规定,则直接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B.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不再适用美国法而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
    C.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必须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
    D.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英国的法律且未提出适用异议,应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答案:D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据此,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A项,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7题:

    中国公司甲与美国公司乙签订空调进口采购合同,采用的价格术语为CIP项目现场。在中国境内运至项目现场的途中,因司机不慎造成货车翻人河中,导致不能如期供货,中国公司甲损失严重。下列关于损失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中国公司甲自行承担货物损失,但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B.中国公司甲有权向美国公司乙索赔,也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C.应先由美国公司乙向运输公司索赔,再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乙索赔
    D.应先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乙索赔,再由美国公司乙向运输公司索赔

    答案:A
    解析:
    CIP即指定目的地模式,对于货物的交付,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完成交货。关于风险的转移,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 第18题: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必须适用中国法的有()

    • A、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B、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以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D、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可免责的理由是下列哪项?()

    • A、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 B、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 C、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 D、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我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合同中并未约定争议适用法律。现在双方就该合同发生争议,则可能适用的法律是( )。

    • A、合同签订地法律
    • B、合同履行地法律
    • C、争议发生地法律
    • D、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单选题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可免责的理由是下列哪项?()
    A

    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B

    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C

    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

    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知识产权担保。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卖方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免除其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1)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2)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者其他规格。因此,AC可免责。此外,《公约》第43条规定了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当买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应将此项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否则就丧失了买方依公约本来可以得到的权利,即要求卖方承担辩驳第三方的权利。D可免责,B不能免责。

  • 第22题:

    单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订立一项出口平板电脑合同,约定有关该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甲公司负责安排巴拿马籍货轮运输,并约定适用《海牙规则》。该批货物在中国港口装船时因操作失误使码头装卸设备与船舶发生了碰撞,导致船舶与部分货物的损失。依照我国有关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该案应由中国该港口辖区海事法院管辖

    B

    出口合同的双方选择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约定是无效的

    C

    出口合同选择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D

    运输合同应当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7条第1项规定,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该批货物在中国港口装船时发生碰撞引起纠纷,因此应由中国该港口辖区的海事法院进行管辖。
    BD两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因此,双方可以选择《美国统一商法典》作为合同适用的法律。只有当事人没有约定时,才应当适用中国法。
    C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未规定当事人选择合同的法律适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可以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是( )。
    A

    美国公民甲

    B

    中国公民乙

    C

    中国企业的分支机构

    D

    美国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