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题目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相似考题
更多“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BCD

  • 第2题:

    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项是合法的( )。

    A.乙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1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

    B.甲公司为维持生产经营向某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

    C.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5万元

    D.管理人根据破产申请前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的协议抵销所欠乙公司的债务8万元


    正确答案:D
    D。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破产人所欠税款、应从剩余破产中清偿、不得直接扣除;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 第3题:

    (一)
    A公司因经营困难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B公司作为A公司债权人, 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同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A公司财 产进行整理。据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A公司与C公司签订有一份购销合同,双方均未履
    行完毕。
    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A公司对个别债务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B.A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C.A公司必须继续履行其与C公司的合同
    D.A公司是否需履行与C公司的合同,由破产管理人决定


    答案:C
    解析:
    《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 效。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 财产。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 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 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故选C项。

  • 第4题:

    甲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戊法院受理了案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拖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数年未还,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偿还了乙公司欠款,乙公司不知道甲企业已被申请宣告破产,甲企业的清偿有效
    B: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向供电公司支付了电费,供电公司知道甲企业被宣告破产,该支付无效
    C:甲企业作为丙公司的保证人,丙公司的债务到期不还,债权人将丙公司和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乙法院受理了案件,尚未开庭,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乙法院应将该案件移送到戊法院
    D:丙法院审理王某起诉丁公司侵权的案件,甲企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丙法院应继续审理案件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详解:《企业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不论债权人是否知道债务人被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应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必要开支,所以,A、B选项不正确。根据该法第20~2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C、D项均错误。故本题正确的答案为A、B、C、D项。

  • 第5题: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D.乙公司的连带债权人
    E.甲公司的保证人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申请。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第6题:

    甲公司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 请,下列债权不可以申报的是:( )
    A.甲银行的债权:甲公司向甲银行贷款100万 元,尚未到还款期
    B.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担 保甲公司对丙企业的债务履行,甲公司未履行债务,乙 公司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尚未承担,丙企业已申报 债权
    C.张某:张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为甲公司 清理垃圾,甲公司欠张某劳务费
    D. 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丁公 司认为甲公司在合作中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造成自己 损失10万元。丁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已 提起仲裁,尚未裁定


    答案:B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 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所以A选项中的未 到期偾权可以申报。第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 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所以 D选项中的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第51条规定,债 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 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 是,债权人巳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B选 项中债权人已申报债权,保证人不能再申报,所以应 选。C选项中张某不是甲公司职工,与甲公司签订的 是劳务合同,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当然可以申报。

  • 第7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l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l00万元债权
    •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自己的设备作抵押,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丙公司以汽车作抵押。后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为自己的1000万元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为别除权
    • B、乙公司为甲公司的1000万元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为别除权
    • C、丙公司为甲公司的1000万元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为别除权
    • D、银行的1000万元借款作为别除权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拖欠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银行催讨,甲公司称无力偿还,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甲公司向电力公司支付了上季度电费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为正常生产需要支付电费,付款行为有效

    B

    电力公司如对甲公司被申请破产宣告一事不知情,付款行为有效

    C

    法院如对甲公司的付款行为进行追认,付款行为有效

    D

    付款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因负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受理后所实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清偿18万元债务

    B

    管理人为了维护甲公司的利益,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但双方均未履行的保管合同

    C

    管理人为了维持甲公司的生产经营,决定用甲公司对丁公司的10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的戊公司的6万元债务

    D

    乙法院因民事执行需要查封了甲公司一栋已出租的门市房并继续执行,不予中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所以选项A错误。破产债权人用于抵销的债权应经过申报确认,抵销数额应相同。所以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选项D错误。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甲公司是买方,乙公司是卖方。丙公司为甲公司的一般保证人。合同约定甲公司在收到设备1个月内支付货款。依照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设备,但甲没有在履行期限内支付剩余货款。下列情形中说法错误的是()。
    A

    在保证期间内,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申报债权,也可以直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B

    在保证期间内,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公司未申报债权的,丙公司以其对甲公司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C

    保证期间内,乙公司没有就主债权向法院起诉,保证期间届满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乙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D

    在保证期间内,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丙公司代甲公司清偿后,以其对甲公司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一般保证的相关规定。乙公司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期间届满,作为一般保证人的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戊法院受理了案件,以下哪些说法不正确?(  )
    A

    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拖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数年未还,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偿还了乙公司欠款,乙公司不知道甲企业已被申请宣告破产,甲企业的清偿有效

    B

    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向供电公司支付了电费,供电公司知道甲企业被宣告破产,该支付无效

    C

    甲企业作为丙公司的保证人,丙公司的债务到期不还,债权人将丙公司和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乙法院受理了案件,尚未开庭,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乙法院应将该案件移送到戊法院

    D

    丙法院审理王某起诉丁公司侵权的案件,甲企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丙法院应继续审理案件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企业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不论债权人是否知道债务人被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6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②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③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据此,水电费的个别清偿有效。
    CD两项,依照《企业破产法》第20、21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第13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中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正确答案:BC
    [考点] 破产债权申报、破产债权的清偿
    [解析]《破产法》第51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如果A公司已经履行了保证义务,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的贷款,则A公司获得了对甲公司的求偿权,因此其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因此B项表述正确,应入选。
    根据《破产法》第51条规定,保证人在债权人不申报债权的前提下,可以其对债务人未来的求偿权进行债权申报。当保证人为共同保证时,各保证人均有权申报债权。本案中,乙银行不申报债权的前提下,保证人A公司、B公司有权申报债权,C项正确,应入选。在债权人已经申报了全部债权的情况下,并不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根据《破产法》第124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元债权并不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而是由保证人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故D项错,不应入选。破产程序的意义在于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多个债权人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但是破产债权的清偿还应遵循法定的顺序。就破产入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就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该优先受偿权仅以担保的债务数额为限,对于特定财产的价值低于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该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本题中,甲公司以自己的厂房作为向乙银行借款的抵押,因此乙银行就该厂房在抵押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A项没有明确乙银行债权优先清偿的范围,且清偿应发生在破产宣告后,破产清算阶段,而不应为破产受理阶段,不正确,不应入选。

  • 第14题:

    (一)
    A公司因经营困难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B公司作为A公司债权人, 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同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A公司财 产进行整理。据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A公司与C公司签订有一份购销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
    A公司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不包括()。 A.该企业法人 B.法院经济庭
    C.A公司高管 D.债权人B公司


    答案:B
    解析:
    《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 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箅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 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不得自行启动破产程序。

  • 第15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 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 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元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B,C
    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9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 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根据第132条的规定,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 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 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本题中,甲公司以厂房作抵押担保其100万元 银行贷款,银行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其优先权能否实现还受到一定限制,选项A错误。根据《企 业破产法》第51条的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 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 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巳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如果保证人A公司巳代甲公司偿还了 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中报100万元债权;如果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 申报100万元债权。故选项B和C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24条的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 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 果乙银行巳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保证人应依法继续承担剩余60万债务的清偿责任,选项D错误。特别提示:破产债权的申报主体不限于债权人,还包括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被解除合同的对 方当事人、票据的付款人等。

  • 第16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乙银行的债权尚未到期,则不能申报债权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如乙银行未申报债权,则A公司即使尚未履行偿还责任亦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元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B,C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作为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所以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或者诉讼仲裁尚未决断的债权,统称待定债权,均可申报破产债权,A项错误。第51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如果保证人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果乙银行未申报债权,则连带保证人以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也是允许的。B项和C项正确。第124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果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保证人应依法继续承担剩余6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D项错误。

  • 第17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法院受理了申请,法院受理之日甲公司的下列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有:
    A:甲公司所有的厂房,已抵押给某银行
    B:甲公司为逃避债务隐匿的高档轿车一辆
    C:甲公司所有的卡车,由于未付修理费被某修理厂留置
    D:破产申请受理前8个月甲公司向某公司无偿转让的设备

    答案:A,B,C
    解析:
    B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3条规定。C选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4条“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的规定。刘某因为交通肇事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假,但是交通肇事犯罪是过失犯罪,非故意犯罪。所以只要刘某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就可以担任管理人。A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2条第1款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规定,所以正确。D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4条的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可知,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论其上是否有担保物权,均为债务人财产,所以AC选项正确。根据第33条,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该财产自始为债务人财产,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第31条,D选项的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在管理人申请撤销并经法院判决撤销前,不属于甲公司财产,所以D选项不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根据以上条款可知,AD选项中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BC选项中的费用属于共益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4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只要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都属于破产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有担保物权担保,所以C选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根据该款规定,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对债务人并不享有确定的债权,当然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即使对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债务人承担的合同义务如不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而是以提供劳务或不作为为内容,也不属于破产债权。B选项中虽然未明确乙公司是否已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付款),不过不论乙公司是否付款,乙公司对湘江公司的债权都不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而是以提供加工服务为内容,都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B选项不正确。破产债权须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95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只有债务人可以提起和解程序,债权人不能提起,因此A选项不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的规定可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因此B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不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提起破产重整程序,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重整;重整期间,发生法定条件的,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重整程序发动后,不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不能申请破产清算。所以C选项不正确。

  • 第18题:

    (2012年)甲公司因负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受理后所实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清偿18万元债务
    B.管理人为了维护甲公司的利益,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但双方均未履行的保管合同
    C.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了20万元
    D.乙法院因民事执行需要查封了甲公司一栋已出租的门市房并继续执行,不予中止

    答案:B
    解析:
    (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2)选项C: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3)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 第19题:

    甲公司拖欠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银行催讨,甲公司称无力偿还,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甲公司向电力公司支付了上季度电费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为正常生产需要支付电费,付款行为有效
    • B、电力公司如对甲公司被申请破产宣告一事不知情,付款行为有效
    • C、法院如对甲公司的付款行为进行追认,付款行为有效
    • D、付款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注塑设备1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乙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乙公司()。

    • A、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 B、向甲公司申请收回
    • C、向人民法院申请收回
    • D、向管理人申请收回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相关当事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是()。
    A

    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前清偿了18万元债务(无财产担保)

    B

    管理人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但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保管合同

    C

    管理人用甲公司对丁公司的10万元债权抵销了其所欠丁公司的10万元债务

    D

    戊人民法院因民事执行需要查封了甲公司一栋已出租的门市房并继续执行,不予中止


    正确答案: C
    解析: (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无财产担保的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无论是否提前清偿); (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3)选项C://管理人不得主动主张债务抵销; (4)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 第22题:

    多选题
    2014年3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B

    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C

    法院应当在2014年3月16日之前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D

    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E

    该破产案件由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计算法院作出受理裁定的时间需要考虑:法院通知债务人的时间(5日)+债务人考虑提出异议的时间(7日)+10日+特殊情况延长15日。所以选项C错误。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的认定与连带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没有任何关系。所以选项D错误。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E错误。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工程款200万元,到期迟迟未归还,乙公司多次催告未果,且乙公司发现甲公司经营状况下降,已经没有清偿能力。乙公司于2014年3月1日向法院申请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法院应当在2014年3月16日之前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B

    法院在2014年3月5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若有异议,应在3月12日之前提出

    C

    法院作出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之后,应在5日内送达甲公司

    D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申请破产前,经审查发现甲公司未达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界限,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其后,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

    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

    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

    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

    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正确答案: C,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