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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20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认为用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仍不足以满足其债权。张某可以采取的行动是A.张某代替甲,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张某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甲 C.张某代位行使甲在该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甲清偿完20万元的债务 D.张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题目
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20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认为用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仍不足以满足其债权。张某可以采取的行动是

A.张某代替甲,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张某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甲
C.张某代位行使甲在该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甲清偿完20万元的债务
D.张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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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

    A.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要求抵销所欠A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D.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债务清偿问题。A选项的错误在于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乙身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甲的债权人,因其不满足甲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C选项错误在于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D选项错误在于债权人无权自行行使强制执行,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 第2题:

    甲乙丙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债权人李某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李某在不满足于用甲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股票和公司债券都属于有价证券。但它们有不同的法律特征: 
    (1)代表的关系不同,债券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股票形成的是股权关系; 
    (2)债券的本金可到期退还,而股款不能随时退还; 
    (3)股票的风险比公司债券大; 
    (4)债券的持有人在公司解散或破产的情况下,优先于公司股东得到债务清偿。

  • 第3题:

    (2017年)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现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B.张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D.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答案:A
    解析: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第4题:

    张某、李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清算过程中,甲企业的财产及其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清算结束后,下列关于甲企业可否注销及其剩余债务解决方法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不能注销甲企业,债权人在清算结束后连续5年内,享有继续请求清偿的权利
    C.不能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不再清偿

    答案:A
    解析: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5题:

    (2018年)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因个人原因欠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乙10万元。乙欠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现甲无力以个人财产清偿债务。乙的下列主张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以其对甲的债权部分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债务
      B.以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利润偿付债务
      C.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各项权利
      D.以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偿付债务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选项AC错误: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BD正确: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第6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张某是否可以主张抵销债务?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主张抵销,因为合伙财产具有相对独立于合伙人的地位,为保全合伙企业的财产,法律规定禁止以合伙人的债务抵销合伙企业的债权。

  • 第7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丁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人伙。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有权作出下列哪些行为?()

    • A、对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 B、张某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由于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对张某提起诉讼
    • C、参与决定丁企业的入伙
    • D、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出质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甲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8万元,并且合伙企业中有应分配未分配给甲的利润2万元。甲欠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可以采取下列何种措施?()

    • A、乙可以要求甲用应分配给其的2万元利润偿还部分债务
    • B、乙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C、乙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 D、乙可以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A,C

  • 第9题:

    多选题
    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20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认为用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其权利的行使无法得到保障。张某可以采取的行动有(  )。
    A

    张某代替甲,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

    张某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甲

    C

    张某代位行使甲在该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甲清偿完20万元的债务

    D

    张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 D
    解析:
    AC两项,合伙人自己的债务与合伙企业的债务是不同的,合伙人的债务不能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进行清偿。合伙企业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人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是合伙关系稳定的基础,也是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础,所以,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也不能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当然成为合伙人。据此,本题中,张某不得代替甲成为合伙人,代为行使权利。
    BD两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这种清偿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或变卖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第10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1)张某是否可以主张抵销债务?为什么。(2)甲所欠的张某的50万元债务如何清偿?说明理由。(3)合伙企业终止时,90万元财产应该怎么分配?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施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

    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

    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某20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某又认为用甲从普通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其权利的行使无法得到保障。张某某可以采取的行动是(  )。
    A

    张某某代替甲,成为该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

    张某某直接变卖甲在该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甲

    C

    张某某代位行使甲在该普通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甲清偿完20万元的债务

    D

    张某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 B
    解析:
    AC两项,《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D两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这种清偿必须通过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或变卖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第13题:

    张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为张某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张某无力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清偿王某的债务时,王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的权利是( )。

    A.代位行使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20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又认为用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仍不能满足其债权。张某可以采取的行动是:()

    A:张某代替甲,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张某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甲
    C:张某代位行使甲在该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甲清偿完20万元的债务
    D:张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答案:D
    解析:
    【考点】合伙人债务的清偿。详解:本题考查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首先,合伙人自己的债务与合伙企业的债务是不同的,合伙人的债务不能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进行清偿;其次,合伙企业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人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是合伙关系稳定的基础,也是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础,所以,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也不能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当然成为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了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选项A、选项C是错误的。再次,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清偿利益,同时也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当然这种清偿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或变卖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选项D是正确的。

  • 第15题:

    吴某是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其个人原因欠赵某30万元,而赵某欠甲企业30万元。两项债务均已到期且无力偿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赵某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以其对吴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吴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代位行使吴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D.自行接管吴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答案:B
    解析:
    普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抵销”、不得“代位”、不得“自行接管”,可以“收益”、可以“强执”。

  • 第16题:

    (2017年)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 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 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施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 第17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甲所欠的张某的50万元债务如何清偿?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首先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的部分,可以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来清偿。

  • 第18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合伙企业终止时,90万元财产应该怎么分配?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合伙人之间没有约定损益分配比例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其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各自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各自分得30万元。

  • 第19题:

    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意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合法行为是( )。

    • A、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C、要求抵销所欠A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 D、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张某是否可以主张抵销债务?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主张抵销,因为合伙财产具有相对独立于合伙人的地位,为保全合伙企业的财产,法律规定禁止以合伙人的债务抵销合伙企业的债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人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不可以采取的行为有()。
    A

    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要求抵销所欠A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D

    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所以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以选项C错误;债权人无权自行强制执行,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所以选项D错误。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向A银行借款50万元作为出资与乙设立了某普通合伙企业。借款到期后,A银行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甲可以用其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

    A银行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A银行可以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

    A银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正确答案: A,B
    解析: (1)选项AD:普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选项B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第23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 合伙企业终止时,90万元财产应该怎么分配?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合伙人之间没有约定损益分配比例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其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各自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各自分得30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