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甲企业为国有工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甲企业的债权人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宣告甲企业破产。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第5题:
某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破产状态。其有债权人甲、乙和丙。目前,某公司和甲、乙、丙三债权人均有意申请破产。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第6题:
甲公司
乙公司
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乙公司以外的其他债权人
第7题: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第8题: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法院应当在2014年3月16日之前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该破产案件由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9题:
债权人甲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欠振源公司一笔货款
振源公司的债务人乙得知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后,从振源公司的债权人手中以五折的价格购得对振源公司的一项债权
债权人丙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得知振源公司处于破产状态,为担保自己的债权不受损害,赊购振源公司一笔货物
振源公司的债务人丙得知振源公司已被申请破产,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向振源公司出售一批货物,货款的到期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
第10题: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乙公司就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丙公司,则乙公司可以以丙公司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第11题: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人民法院认为甲公司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0日内告知甲公司
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乙公司不可以甲公司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
第12题:
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B
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25%的出资人A
债务人企业甲公司
甲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债权人乙申请对债务人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其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宣告甲公司破产前,下列人员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第16题:
振源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下列情形中的债权人中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第17题:
2013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第18题:
该诉讼应当终止审理
法院宣告甲公司破产后,案件应当恢复审理
法院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案件应当恢复审理
乙公司一审中变更其诉讼请求为追收的相关财产归入甲公司财产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第19题:
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无权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第20题:
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有意申请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由债权人进行申请
某公司和甲、乙、丙可同时申请破产
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之后,就不能撤回,因此破产程序关系到各方利益
某公司只能申请破产清算,而甲、乙、丙可以申请重整
第21题: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第22题:
乙公司应当提交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甲公司拒不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甲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甲公司以乙公司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诉讼费用,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
第23题:
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第24题:
A区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乙公司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
A区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应当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告知申请人
A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告知甲公司
如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应当自收到A区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
如甲公司以乙公司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