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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胡某将自行车放在自家楼下的车棚里,潘某趁人不备将其偷走,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孙某。之后,胡某认出了自己的自行车,并要求孙某返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孙某善意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 B:胡某只能要求潘某赔偿损失 C:孙某不能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D:潘某与孙某应对胡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题目
某日,胡某将自行车放在自家楼下的车棚里,潘某趁人不备将其偷走,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孙某。之后,胡某认出了自己的自行车,并要求孙某返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孙某善意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
B:胡某只能要求潘某赔偿损失
C:孙某不能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D:潘某与孙某应对胡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要求占有人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以督促所有人谨慎地选择对方当事人(如承租人、保管人)。如果占有人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占有,则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尽管孙某对自行车系赃物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但因为潘某系偷盗取得自行车的占有,而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所以孙某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其返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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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

    A.黄某从孙某处榆了一个移动硬盘,放到信托商店寄卖,赵某从信托商店里购买了硬盘,孙某是否有权无条件要求赵某返还原物

    B.杨某从胡某处购买了一台彩电,杨某将彩电转卖给林某,杨某一直未向胡某付款,胡某是否有权要求林某返还原物

    C.钱某将MP3借给李某使用,费某以为MP3是李某之物,要求购买,李某将MP3卖给了费某,钱某是否有权要求费某返还MP3

    D.郭某从阎某处购买了一块天然红宝石,郭某一直未支付价款,郭某突然脑溢血死亡,郭某的女儿郭茜继承了该宝石,阎某是否有权要求郭茜返还宝石


    正确答案:D
    8.答案: D 考点:善意取得讲解: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占有他人财产并将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基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制度。依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的要件是:(1)受让人受让时是善意的;(2)受让人有偿取得受让物;(3)‘转让的财产已登记或交付。D选项中郭茜无偿继承红宝石,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阎某有权要求郭茜返还原物,所以D选项正确。 C项中李某占有MP3是基于钱某的意思,费某善意并有偿取得MP3,费某取得MP3的所有权,因此钱某不能要求费某返还MP3,所以C选项不正确。 B项中,胡某将彩电卖给杨某,并将彩电交付给杨某,因为双方没有约定所有权保留,所以彩电交付给杨某时,杨某就取得了彩电的所有权,杨某将彩电转卖给林某的行为是处分自己所有权的行为,杨某将彩电交付给林某时,林某取得彩电的所有权,胡某当然不能要求林某返还彩电,所以B选项不正确。 A项属于盗赃物善意取得问题。《物权法》对于盗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未有规定,但实务中一般参照遗失物的规定处理。《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孙某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赵某所付的费用,故A项错误。

  • 第2题:

    下列案件中,适用返还原物的情形有( )。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向刘某炫耀说是其叔叔赠送的,刘某信以为真,以很低的价格买了下来,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马某的金项链,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牛某,马某要牛某返还

    C.于某借了何某一支金笔,谎称丢失,何某要求于某返还

    D.甲向乙购羊两只,在乙将羊交给他后,又将羊卖给了丙,把羊交丙得款之后迟迟未付乙羊款,乙无奈要求甲返还两只羊


    正确答案:BC
    BC。解析:返还原物是指当权利人合法所有或管理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如果原物还在,权利人可以要求其返还,以使该财产归属到原来的法律状态。答案为BC。

  • 第3题:

    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

    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


    正确答案:B
    [考点]法律关系自勺分类、权利的性质
    [解析]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
    根据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执行的职能(执行法的调整性职能还是保护性职能)、实现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实现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的内容还是否定性后果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关系划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法的实现的正常形式,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保护性法律关系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往往伴随着法律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等。显见,A项中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故A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法律关系之间因果联系与相互间地位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关系划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又称主法律关系,是主体间合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可独立存在的法律关系。第二性法律关系。它产生于第一性法律关系,具有从属性。B项正确。当选。
    根据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纵向法律关系,又称隶属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或不对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C项中因钱某和孙某这种平等主体之间因毒死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应属于横向的法律关系。故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D项涉及权利的性质。所谓权利,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权利主体所拥有的、正当的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权利可以自由处分(但义务不能任意放弃)。故D项错误,不当选。
    [难度系数]**

  • 第4题:

    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两年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答案:D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遗失物的买受人不能取得该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可要求买受人返还该遗失物。遗失物的买受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向遗失物的出让人追偿。但是,遗失物在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上出卖的,两年后买受人可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本题中,胡某是在旧货市场上买下该手机的,能够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失主遭受的损失,只能要求拾得人予以赔偿。

  • 第5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且将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2012年真题)

    A.孙某
    B.胡某
    C.胡某和冯某
    D.冯某

    答案:D
    解析:
    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以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登记、交付。我国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要了解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查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登记错误需要依法更正的外;要了解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看谁占有它,即动产在谁手里,谁就是该动产的权利人,除有相反证据的外。本题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冯某。

  • 第6题:

    刘某购买了10克海洛因用于自己吸食。某日,孙某等4人到刘某家中,要求在其家中吸毒,刘某表示同意。由于孙某等人所带毒品不够吸食,刘某便将自己购买的海洛因卖了4克给孙某等人吸食,自己吸食剩下的6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构成贩卖毒品罪
    • B、刘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 C、刘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 D、刘某贩卖毒品的数量为10克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 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 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陈某因向宋某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宋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陈某未经宋某同意,将汽车出租给不知情的孙某,租期3年。半年后,陈某无力偿还欠款,宋某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汽车,被杨某购得。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孙某可基于租期未到来对抗宋某的拍卖行为
    • B、孙某不能基于租期未到来对抗宋某的拍卖行为
    • C、孙某无权要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 D、孙某可要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单选题
    某日,胡某将自行车放在自家楼下的车棚里,潘某趁人不备将其偷走,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孙某。之后,胡某认出了自己的自行车,并要求孙某返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孙某善意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

    B

    胡某只能要求潘某赔偿损失

    C

    孙某不能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D

    潘某与孙某应对胡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要求占有人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以督促所有人谨慎地选择对方当事人(如承租人、保管人)。如果占有人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占有,则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尽管孙某对自行车系赃物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但因为潘某系偷盗取得自行车的占有,而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所以孙某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其返还。

  • 第10题:

    多选题
    孙某和刘某系大学舍友,孙某巧合知道刘某的信用卡密码,某日趁刘某不备盗得其信用卡消费5万元后将卡偷偷地放回刘某处,后孙某良心发现,主动向刘某请罪并退还5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孙某的行为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B

    孙某的行为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C

    孙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

    D

    对孙某可以从轻处罚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参见《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 第11题:

    多选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正确答案: D,A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第3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已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将其自行车出质给李某借款300元,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自行车转质给不知情的王某,王某骑车上街将自行车撞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因未经张某同意,王某不享有质权

    B

    王某因善意取得享有质权

    C

    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自行车撞坏的损失

    D

    李某应先向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再要求王某赔偿自行车撞坏的损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3题:

    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

    A.黄某从孙某处偷了一个移动硬盘,放到信托商店寄卖,赵某从信托商店里购买了硬盘,孙某是否有权无条件要求赵某返还原物

    B.杨某从胡某处购买了一台彩电,杨某将彩电转卖给林某,杨某一直未向胡某付款,胡某是否有权要求林某返还原物

    C.钱某将MP3借给李某使用,费某以为MP3是李某之物,要求购买,李某将MP3卖给了费某,钱某是否有权要求费某返还MP3

    D.郭某从阎某处购买了一块天然红宝石,郭某一直未支付价款,郭某突然脑溢血死亡,郭某的女儿郭茜继承了该宝石,阎某是否有权要求郭茜返还宝石


    正确答案:D
    D
    考点:善意取得
    讲解: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占有他人财产并将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基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制度。依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的妻件是:(1)受让人受让时是善意的;(2)受让人有偿取得受让物;(3)转让的财产已登记或交付。D选项中郭茜无偿继承红宝石,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阎某有权要求郭茜返还原物,所以D选项正确。
    C项中李某占有MP3是基于钱某的意思,费某善意并有偿取得MP3,费某取得MP3的所有权,因此钱某不能要求费某返还MP3,所以C选项不正确。
    B项中,胡某将彩电卖给杨某,并将彩电交付给杨某,因为双方没有约定所有权保留,所以彩电交付给杨某时,杨某就取得了彩电的所有权,杨某将彩电转卖给林某的行为是处分自己所有权的行为,杨某将彩电交付给林某时,林某取得彩电的所有权,胡某当然不能要求林某返还彩电,所以B选项不正确。
    A项属于盗赃物善意取得问题。《物权法》对于盗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未有规定,但实务中一般参照遗失物的规定处理。《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入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孙某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赵某所付的费用,故A项错误。

  • 第15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答案:A,B,D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并且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己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16题:

    下列案件中,权利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的是(  )。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向刘某炫耀说是其叔叔赠送的,刘某信以为真,以很低的价格买了下来,王某要求刘某返还,但手表已经丢失
    B.宋某偷了马某的金项链,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牛某,马某要牛某返还
    C.于某借了何某一支金笔,谎称丢失,何某要求于某返还
    D.甲向乙购羊2只,在乙将羊交给他后,又将羊卖给了丙,把羊交丙得款之后迟迟未付乙羊款,乙无奈要求甲返还2只羊

    答案:C
    解析:
    返还原物的前提首先是原物存在,其次是所有权没有发生移转。

  • 第17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且将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

    A、孙某
    B、胡某
    C、胡某和冯某
    D、冯某

    答案:D
    解析:
    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以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登记、交付。我国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要了解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查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登记错误需要依法更正的外;要了解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看谁占有它,即动产在谁手里,谁就是该动产的权利人,除有相反证据的外。本题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冯某。

  • 第18题:

    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柳某与胡某是好朋友,一日胡某告诉柳某自己一笔生意赚了10万元钱,柳某心想自己刚刚赌博还输了10万元钱,心里极不平衡。于是趁胡某不注意,将其10万元钱放入自己的手皮包中。几天后,胡某发现钱不见,立即报了案。而此时,柳某觉得良心不安,对不起自己多年的朋友胡某,于是偷偷把钱放回了胡某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柳某构成盗窃罪既遂
    • B、柳某构成盗窃罪未遂
    • C、柳某构成盗窃罪中止
    • D、柳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孙某和刘某系大学舍友,孙某巧合知道刘某的信用卡密码,某日趁刘某不备盗得其信用卡消费5万元后将卡偷偷地放回刘某处,后孙某良心发现,主动向刘某请罪并退还5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孙某的行为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 B、孙某的行为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 C、孙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
    • D、对孙某可以从轻处罚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单选题
    张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将该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转移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张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转移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
    A

    张某

    B

    胡某

    C

    胡某和冯某

    D

    冯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将该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A

    孙某

    B

    胡某

    C

    胡某和冯某

    D

    冯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B

    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C

    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

    D

    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其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B项,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
    C项,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纵向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等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是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关系,属于横向的法律关系
    D项,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孙某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