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
B.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
C.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
D.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共同犯罪中,共同行为意味着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这一整体的组成部分;在发生了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犯人的行为作为一个整体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而也肯定各共犯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就本题而言,对于甲乙共同伤害行为所造成的丙受重伤的结果,认定为是甲、乙的行为均对丙受重伤的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因而甲、乙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乙、丙三人共谋要给丁一点教训,揍丁一顿。到丁家后,丙在门外放风,甲、乙进屋教训丁,结果将丁当场打死,对此案应定()
第9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0题:
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第11题:
因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尸体上也没有其他伤害,故丙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对甲与乙虽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
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丙成立故意伤害罪但不属于伤害致死
认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
第12题: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
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
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
第13题:
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未能拧开杯盖,其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 B.对丙的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C.甲的行为和丙的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甲对丙的重伤没有故意、过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并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第20题:
甲打击乙,乙奋力还击,丙路过,甲请丙帮忙,共同对乙实施打击,致乙重伤。甲、丙的行为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
第21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使用暴力,导致丙身体的某一部位受重伤。但是,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第22题:
第23题:
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