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人借甲债务80万元,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之后又借乙20万元,抵押人在原抵押的土地上又添建了一幢房屋。现因债务人超过规定期限没有履行债务而依法拍卖其抵押的房地产,共卖得净价款80万元,其中新增房屋折合价款20万元。
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规定,甲只能优先受偿( )万元。
A.70
B.60
C.40
D.30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24、《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民法典》颁布以前,我国《物权法》禁止抵押双方当事人设立流抵押条款#B.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自己的汽车进行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甲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乙所有。履行期限届满而甲无力偿还借款时,乙可以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C.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自己的汽车进行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甲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乙所有。该约定无效,履行期限届满而甲无力偿还借款时,乙有权就该汽车行使抵押权,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D.甲向乙借款20万元,并以自己价值25万元的汽车进行抵押,履行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借款,此时甲乙通过协商,甲将该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给乙,以抵销自己的借款。该方式属于《民法典》四百零一条规定的“流押”情形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