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住所均为外国住所时,各国解决住所积极冲突的做法有()。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住所为其住所
B.依当事人的意思确定其住所
C.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准
D.依法院地法确定当事人的住所
第1题:
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际积极冲突的做法有()。
A.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B.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C.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D.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由于各国法律关于住所的规定不同,自然人的住所也会发生冲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
A.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后取得的住所地为准
B.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当事人现在居住地为准
C.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当事人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准
D.当事人没有住所的,以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准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