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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为方便自己的房屋修缮,与邻居乙协商而占用其土地。甲所享有的使用乙土地的权利属于()A.相邻权B.土地使用权C.典权D.地役权

题目

甲某为方便自己的房屋修缮,与邻居乙协商而占用其土地。甲所享有的使用乙土地的权利属于()

A.相邻权

B.土地使用权

C.典权

D.地役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D
更多“甲某为方便自己的房屋修缮,与邻居乙协商而占用其土地。甲所享有的使用乙土地的权利属于()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  )。


    A.使用权

    B.地上权

    C.地役权

    D.相邻权

    答案:D
    解析: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地上权又称“借地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因此D项是正确的。故选D。

  • 第2题:

    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 )。

    A.使用权
    B.地上权
    C.地役权
    D.相邻权

    答案:D
    解析:
    相邻权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所享有 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地上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题中乙对甲的请求并非基于地役权合同而是基于自己对土地所有权的合理延伸,故而乙所行使的权利是相邻权。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 第3题:

    甲为方便通行,与乙约定可以自由通过乙的厂区,并付给乙2000元。甲因此享有的权利是(  )


    A.地役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 第4题:

    甲为了能在自己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4万元。两年后,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甲、乙之间的约定为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丙可禁止丁建高楼,且无须另对丁进行补偿
    C:若丁建高楼,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乙之间约定因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失去效力

    答案:A,B,C,D
    解析:
    (公布答案为ACD)。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是设立地役权的合同,而非对相邻关系的约定,故A项错误。题中没有交代甲丙之间任何关于眺望权的约定,故甲没有对丙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C项错误。地役权应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一并转移,甲乙之间关于地役权的约定并不失去效力,故D项错误。关于B项,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并未提到当事人登记的情况,应认为未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丙无权禁止丁建高楼,故本书认为,B项也是错误的。

  • 第5题:

    为方便自家农田的灌溉,甲与乙达成书面协议。甲在乙的土地上开挖一条新排水渠并支付乙一定的费用。甲因此协议享有的权利属于( )。

    A.土地使用权
    B.相邻权
    C.地役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C
    解析: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地役权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
    ②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
    ③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
    本题中甲通过支付费用的方式利用乙的土地提高了自己农田的效益,甲因此取得了地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