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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法院地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结果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法律审判该民事案件,这种情况称为()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双重反致

题目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法院地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结果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法律审判该民事案件,这种情况称为()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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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迈克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2003年去世。其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认为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考点]反致;转致
    [答案及解析]B。(1)反致:甲一乙,乙一甲,甲一甲。
    (2)转致:甲一乙,乙一丙,甲一丙。
    (3)间接反致:甲一乙,乙一丙,丙一甲,甲一甲。
    (4)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甲一乙,乙一丙,丙一乙,甲一乙。
    (5)双重反致:英国的一种做法,指英国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应适用某外国法,则应假定将其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向外国法院的法官判案一样,再依该外国对反致的态度决定最后的准据法。
    解题的关键是确定法院地。最后适用了法院地法的,那就是反致,反之则是转致。如果有中间环节,则分别是间接反致或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至于双重反致,则只是英国法上的一个概念,都是作为干扰项出现的。

  • 第2题:

    根据反致的四种类型,分析下列三种情形下可能会产生哪些反致的具体类型。(每题3分) 情形一:甲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商事案件,甲国的冲突规范指向适用乙国法,甲国法院认为乙国法仅包含乙国的实体法。 情形二:甲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商事案件,甲国的冲突规范指向适用乙国法,甲国法院认为乙国法不仅包含乙国的实体法,而且包含乙国的冲突法。 情形三:甲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商事案件,甲国的冲突规范指向适用乙国法,甲国法院认为乙国法不仅包含乙国的冲突法,而且包含乙国冲突法中接受反致的规定。


    (1)反致。这里只指狭义的反致。这种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却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作准据法,结果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实体法判决案件的制度。\r\n (2)转致。它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但它认为指定的乙国法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此种民事关系应适用丙国实体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丙国实体法作出了判决,这称为转致。\r\n (3)间接反致。它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乙国法,但乙国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包括冲突法在内的)丙国法,丙国冲突规范却指定适用甲国实体法作准据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来判决案件的情况。

  • 第3题: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法院地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结果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法律审判该涉外民事案件,这种情况称为

    A.转致

    B.反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第4题:

    1、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法院地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结果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法律审判该涉外民事案件,这种情况称为

    A.转致

    B.反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正确

  • 第5题: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但它认为指定的乙国法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此种民事关系应适用丙国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丙国法作出了判决,这称为间接反致。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