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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某日,李四不慎将枪支丢失,被王五捡到并使用该枪抢劫,则李四的行为属于()A.非法出租枪支罪B.非法出借枪支罪C.丢失枪支不报罪D.不构成犯罪

题目

李四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某日,李四不慎将枪支丢失,被王五捡到并使用该枪抢劫,则李四的行为属于()

A.非法出租枪支罪

B.非法出借枪支罪

C.丢失枪支不报罪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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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D
更多“李四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某日,李四不慎将枪支丢失,被王五捡到并使用该枪抢劫, ”相关问题
  • 第1题: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主体包括()。

    A.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B.合法持有猎枪的猎人

    C.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

    D.依法配置枪支的单位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2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三发现李四挪用公款所取得的款项放在家中,尚未使用,就“借用”李四的公款50万元购买毒品,张三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B.张三为勒索财物绑架李四,在控制人质之后,张三将真相告诉好友王五,并委托王五去找李四的父母要钱,王五同意并实施了勒索行为。由于王五实施勒索行为时,张三的绑架行为已经既遂,所以,王五不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C.张三意欲抢劫李四的财物而对其实施暴力,并且造成了李四的重伤,此时王五到了现场,得知真相后,王五和张三一起共同劫取了李四的财物。由于在王五到达现场之前,张三已经抢劫既遂,所以,王五不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D.张三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500万元后,找到好友李四,让李四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其将这笔款项汇往境外,李四了解情况后,出于情面,为张三提供了转移资金的账户。李四构成走私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承继的共犯
    [答案及解析] ABCD。本题核心考点:承继的共犯——后行为人何时加入才能与前行为人成立承继的共犯。原则:在犯罪过程中,犯罪既遂之前加入的,二人成立共同犯罪。例外:(1)继续犯;(2)抢劫罪。

  • 第3题:

    某地质勘探队队长孙某将队里配发的手枪2支出租给他人使用。出租期间,租枪人使用该枪实施了抢劫行为。孙某的行为应被定性为

    A.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

    B.不构成犯罪

    C.构成玩忽职守罪

    D.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 第4题:

    下列哪种情形不构成犯罪:

    A、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

    B、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

    C、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

    D、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参考答案:CD

  • 第5题:

    某地区人民法院法警某甲,将自己配发的公务用枪供给朋友乙夜间上班防身用。后因乙保管不慎将枪支丢失。甲知道此事后,因怕受追究而没有上报,该枪支在公安人员破获抢劫银行一案时被追回。则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因发生持枪抢劫非某甲所能预料,因而某甲行为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B:即使未发生持枪抢劫事件,某甲也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C:丢失枪支不报罪
    D: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答案:B,C,D
    解析:
    法警某甲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根据《刑法》第128条第2款的规定,甲将公务用枪借给乙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故B、D选项正确。《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甲知道枪支丢失而不报,后来被人使用抢劫银行,造成严重后果,所以甲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因此C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