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收养关系的直接后果的是()
A.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即拟制直系血亲和拟制旁系血亲关系消除
B.未成年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即自然直系血亲和自然旁系血亲关系消除
C.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D.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第1题:
下列不属于收养终止的条件的是()
A.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B.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行为
C.送养人恢复抚养教育能力
D.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第2题:
收养关系终止后会引起哪些间接后果?
所引起的间接法律后果:
1.经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
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3.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导致生父母起诉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第3题:
第4题:
收养终止后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果,包括直接后果和间接后果。下列属于收养终止的直接后果的是()
A.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B.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C.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D.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即拟制直系血亲和拟制旁系血亲关系消除
第5题:
下列事项不属于公证业务范围的是:()
A、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B、保全证据
C、解除收养关系
D、确认重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