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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关于期间的特别规定适用于下列哪些当事人?
    A.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籍当事人
    B.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外籍当事人
    C.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中国籍当事人
    D.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籍当事人


    答案:B,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6、24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

  • 第2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不包括下列哪些期间?()

    A:公告期间
    B:鉴定期间
    C: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
    D: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审理期限的计算。详解: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43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因此,本题A、B、C、D项都应选。

  • 第3题:

    6、我国民事诉讼法采取强制答辩主义而不是任意答辩主义,被告不答辩或者不及时答辩会产生任何程序上或实体上的不良后果。


    被告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涉外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是外国人,住所地均在外国的涉外民事诉讼

  • 第4题:

    共用题干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关于期间的特别规定适用于下列哪些当事人?()
    A、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籍当事人
    B、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外籍当事人
    C、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中国籍当事人
    D、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籍当事人

    答案:B,D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另外,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而且,法院审理涉外案件的期间不受国内案件审理期间的限制。


    【考点】诉讼文书的送达。详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向我国公民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返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并且,根据2002年6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外国公司的驻华代表机构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因为根据《海牙送达公约》第1条的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才应适用本公约。受送达人在中国设立有代表机构时,已不属于适用公约的情形。至于外国法院向在我国的受送达人送达,应当根据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条约所规定的途径送达;没有条约关系的,按外交途径送达;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考点】司法协助问题。详解:司法协助的提出,一般通过四种途径,即外交途径、使领馆途径、法院途径和中央机关途径。


    【考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详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可以概括为:(1)该国与我国存在条约关系或者互惠关系;(2)该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3)判决不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对于该外国法院是否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并没有要求。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项。

  • 第5题:

    关于答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和《行政诉讼法》第67条:被告的答辩期从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起二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