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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清末“礼法之争”的是1907年交由各省签注意见的()A.《钦定宪法大纲》B.《大清民律草案》C.《大清新刑律草案》D.《十九信条》

题目

引发清末“礼法之争”的是1907年交由各省签注意见的()

A.《钦定宪法大纲》

B.《大清民律草案》

C.《大清新刑律草案》

D.《十九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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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清末礼法之争的主要内容、结局和反映出的问题。


    答案:
    解析:
    (1)清末礼法之争的主要内容:①关于“干名犯义”条款的存废。对于“干名犯义”,法理派认为“不必另立专条”,主张予以废除;礼教派认为“中国素重纲常,立法特为严重”,主张予以保留。②关于“留存养亲”条款的存废。法理派认为留存养亲不宜编入新刑律;礼教派认为应在新刑律中体现。③关于“无夫奸”和“亲属相奸”是否定罪。法理派认为无夫奸“当以教育为方”、亲属相奸“未害及社会,处立决未免过严”,主张废除“无夫奸”定罪处刑,对“亲属相奸”从轻处断;礼教派认为无夫奸、亲属相奸“大犯礼教之事”,主张重刑治罪。④关于“子孙违反教令”是否废除。法理派主张废除,礼教派主张保留。⑤关于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法理派主张子孙卑幼有权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而礼教派则反对。
    (2)结局:法理派予以妥协、退让,并将争论的五项焦点问题附加在《大清新刑律》的附则《暂行章程》之中。
    (3)反映的问题:①礼法之争的结局说明了保守派势力的强大和清政府的顽固立场,也说明了法理派的软弱性和一再退让性。②礼法之争在客观上对传播近代法律思想和理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此后的近代法制建设具有重要影响。

  • 第2题:

    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修律过程中()之间的论战。
    礼教派与法理派

  • 第3题:

    15、 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形成了著名的礼法之争,双方分别是礼教派和()


    清末变法修律直接导致了中华法系的解体;清末变法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清末变法修律活动在客观上促进了西方近、现代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的引进和传播;清末变法修律打破了“诸法合体”的法律编撰体例

  • 第4题:

    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有(  )。
    A.亲属相奸
    B.无夫奸
    C.干名犯义
    D.子孙违反教令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清末“礼法之争”争论的焦点有五:第一,“干名犯义”;第二,“留存养亲”;第三,“无夫奸”和“亲属相奸”;第四,“子孙违反教令”;第五,卑亲属是否可以对尊亲属行使正当防卫。

  • 第5题:

    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修律过程中礼教派与法理派之间的论战。

    A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