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专利权无效的审理程序。
1申请;2形式审查;3受理或驳回;4答辩;5合议审查;6审查决定;7撤回。
第1题:
简述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后,经查确属婚姻无效的,不适用调解程序,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原告申请撤诉,不予准许。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节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人民法院在审理因重婚而申请婚姻无效案件时,对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的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应依法收缴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寄送给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
第2题:
根据《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不受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展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____。( )
A、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
B、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之中的;
C、专利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或者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调解程序之中的;
D、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确认无效后处于复审或者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之中的;
第3题:
第4题:
A、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B、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D、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60日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