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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乙公司即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

题目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乙公司即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法院。

问:1、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2、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

3、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4、若乙公司将其20万元债权依法转让给戌公司,而未经保证人丙公司同意,则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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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三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一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法院。 问: (1) 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2)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丙公司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本案中,丙公司与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范围未作约定,因此,依本条规定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即丙公司应对甲公司欠乙公司的30万元主债务及利息等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2)有效。《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本案中,甲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转让给丁公司,因此,甲公司与丁公司间的债务转让具有法律效力。 (3)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乙公司许可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但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同意,所以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20%。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1万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  )万元。


    A.2

    B.5

    C.3

    D.6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本题中,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4万元,并应将甲公司交付的1万元定金予以返还。因此,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

  • 第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诸法院。问:
    (1)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本案中,甲公司经债权人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转移给丁公司,该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因此,该债务承担协议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2)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乙公司许可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但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同意,所以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84条(债务转移)、《担保法》第23条(保证责任的免除)。本案例较为简单,考生只要掌握债务转移和保证责任承担的法理,就可以将本案例回答圆满。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20%。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l万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  )万元。


    A.2

    B.5

    C.3

    D.6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本题中,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4万元,并应将甲公司交付的1万元定金予以返还。因此,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

  • 第5题:

    案情: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甲公司以宝马车一辆作为抵押,但未办理登记;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甲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甲公司已经将宝马车卖给不知情的自然人戊。乙公司又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 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问题:
    1.乙公司是否对甲公司的汽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2.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3.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4.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5.若乙公司将其30万元债权依法转让给戊公司,而未经保证人丙公司同意,则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6.乙公司能否对汽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7.如果甲公司破产,乙公司能否将彩电取回?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汽车享有抵押权。针对动产抵押,《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登记只是汽车抵押权设立的对抗要件,不是其生效要件,故未办理登记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
    2.丙公司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即对甲公司欠乙公司的30万元主债务及利息等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本案中,丙公司与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范围未作约定,因此依本条规定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有效。《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甲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转让给丁公司,因此,甲公司与丁公司间的债务转让具有法律效力。
    4.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 。”乙公司许可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但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同意,所以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5.丙公司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2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据此,在债权让与的情形,丙公司仍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6.不能。《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同时,《物权法》第188条规定,动产抵押,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乙公司对甲之汽车享有的抵押权未办理登记,甲将汽车卖给不知情的戊,戊构成善意取得,乙公司不能对戊的汽车主张抵押权。
    7.不能。《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乙公司享有取回权的前提是其对彩电享有所有权。《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公司并未与甲公司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彩电所有权自交付给甲公司后发生转移,乙公司无权行使取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