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法律观及法制观点的核心。
(一)、关于正义论的法律观:
1、关于人、城邦的论述。“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城邦是正义的产物,是实现正义的手段;
2、正义与善德。人应该有善、美德和正义这三种品质;
3、关于什么是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法律来源于正义、体现正义并以实现正义为根本目的,这是他法律思想核心的所在。他将正义分为“自然的政治正义”和“习惯的政治正义”,前者各个城邦都相同,后者则因国而异;正义更重要的是可以被分为普遍(守法)正义和个别正义,个别的正义又可分为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平均的)正义两种。以及中庸之道及其标准,就是“取其中”。
总而言之,亚里士多德的法律观就是正义的法律观,法律离不开正义,离不开美德,因为法律本身是从社会的政治正义演化而来的,正义的原则必须寓于法律之中。
(二)关于法治观点的核心:
1、主张法治,反对人治。从法治的理论基础角度,亚里士多德论述了人性论的基础和认识论的基础。人性论的基础是人类普遍存在恶性,“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认识论的基础是“众人智慧优于一人智慧”;
2、关于法治的内涵。他认为法律应当是“制定的良好和普遍的服从”,法治还应该是良法与守法的结合。以上两种理论被称作亚里士多德的法治公式,对于西方法治未来发展的价值定向有深远意义。
第1题:
第2题:
简述古希腊人的正义观。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自然法学家们认为正义是自然的一种品质,“对他们来说,‘自然’不仅是人或事物的物理属性所产生的东西,而且还是那种在(法律)制度框架内似乎与一种规范且理性的人类利益、秩序相符合的东西,也因此是一种毋需进一步证明的东西。因此,基于这种客观先定的特性,法(自然法)也是客观的定在,是法律符合自然规律的一种客观形式,也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理念之一。
古希腊的一些法学家认为,法本身就代表正义。
古希腊早期的赫拉克利特最早流露出自然法的观点,他认为“人类的一切法律都因那唯一的神的法律而存。神的法律从心所欲地支配一切,超过一切。
尽管早期的柏拉图把正义的实现寄托于统治者个人身上,而不是通过法律实现正义。但是,随后的现实使柏拉图不得不放弃早期的思想,“我们应该有办法仿效‘黄金时代’的生活,如同传说的那样,在公共和私人生活中——在我们的国家和城邦的安排中——我们应该服从那引起具有永久性质的东西,它就是理性的命令,我们称之为法律。”因为“人在达到完美境界时,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离开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从而,在柏拉图的正义理论中,自然与正义就具有了不可避免的联系。这种思想对西方法律文化和正义思想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价值理论基础。同样,正义与法律的关系也是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核心。
亚里士多德从形式和内在本质两个方面阐述了法律和正义,进而指出正义的理论渊源。他认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是“执政者凭它来掌握他们的权力,并借以监察和处理一切违法失律的人们”。法律的形式特征具有现实性,它是以统治者的需要为出发点的。但是,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指出,法律是人类智慧的体现,是与正义相辅相成的,相应于城邦政体的好坏来说,“法律也有好有坏”,好的法律就是正义的,这是法律的内在本质。显然,亚里士多德传承其师柏拉图的思想,把法律与正义作为同一个概念使用。他所论述的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就是指有国家制定的成文法,这种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具有个人的主观性;但是,他所论述的内在本质的法律是指自然法,也就是在某种意义上认为自然法作为客观的定在是与正义不可分的。自然法不是根据国家的立法权,有一种自然的约束力,是没有地方行不通的。人定法全靠立法权的制定,只有在单一的地方看来可算是固有的法律而已。但是自然法一旦成文便不易变动,必定要适合自然法才可算正义。
西塞罗也从自然理念出发,认为法即正义。他坚持只有符合自然的法才能够称之为正义的法律。在《论共和国论法律》中,他指出:“如果正义在于服从成文法律和人民的决议,如果正义像那些哲学家们所断言的那样,一切应以是否有利来衡量,那么这些法律便会遭到任何一个人的反对和破坏。”因为正义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自然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而人民的决议等制定出的法律,只不过是占有政权或优势的人,用法律达到统治目的的一种“民主”借口下的非正义统治。真正的“法律不是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的决议,而是某种凭借允许之智慧管理整个世界的永恒之物”。因为“如果愚蠢的人民的意见和决议具有如此巨大的力量,以至于他们的表决能够改变事物的自然法则,那么为什么他们不能认为是的,有害的和有备的?或者如果法律能使非法变成合法,那么为什么同一法律不能使恶变成善?”因此,用人民的决议来衡量正义是不恰当的,因为正义是自然的理性。总之,法是源于自然的,这种源于自然的法才是正义。
第3题:
古希腊正义观演变?
荷马时代:正义源于正义女神狄凯,正义:习惯法的绝对基础和准则,而习惯法是正义的具体体现。早期自然哲学家:正义是均衡和谐的尺度。
柏拉图:正义的城邦就是实现和体现了至高的“善”的城邦,正义的城邦即理想国,贯穿着集体主义的精神,城邦的正义集中体现在社会分工上。国家应该分为三个等级,只要三个等级各司其职,分工互助,国家就实现了正义。
亚里士多德:正义是对应当平等的方面给人们以平等的待遇;在不应当平等的方面,则对人们加以区别对待。城邦正义要借助法律来实现,一般的正义或普遍的正义是中庸,即实现利益的平衡。
第4题:
简要回答复杂教育规律观的核心观点和认识论基础。
第5题: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中阐述了建立法治社会的必要性。
第6题:
社会契约说发源于古希腊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
第7题:
在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中,个别正义分为()。
第8题:
简述借贷资金论的核心观点?
第9题:
第10题:
苏格拉底
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
保罗
盖尤斯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4题:
简述亚里士多德对正义的认识。
亚里士多德对正义问题做出了较全面深入的研究.他认为正义、公正就是给予和维护幸福,或者是政治共同体福利的组成部分.正义可分为普遍正义与特殊正义.普遍正义它要求公民的言行举止必须遵守法律,特殊正义则包括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和交换正义三种.就正义作用范围而言,正义分为家庭正义和政治正义.关于公正原则主要有两方面,其一,城邦政治法律制度原则.其二,作为个体正义美德原则,即人们从内心自觉服从和践行这些规则时,社会正义方能有效实现.亚里士多德正义观充满了内在矛盾.他的正义观,不仅为西方文明奠定了基础,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也具有一定启示.我们应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战略方针,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扩大中产阶层在总人口中的比重.
第15题:
第16题: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集大成的思想家,他的经济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名著()中。
第17题:
古希腊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在其《理想国》中主张推翻无道德的僭主统治,建立理想国以实现正义。
第18题:
古希腊是一个生产法律思想的地方,出现了大量的思想家,下列属于这些思想家的是()。
第19题:
下列哪些观点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
第20题:
《政府论》
《政治学》
《利维坦》
《论法的精神》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亚里士多德
柏拉图
亨迁顿
卢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