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有哪些?
第1题:
简述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通过后,由国家主席予以颁布施行。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等。
(2)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确定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宣布其任职或免职。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出或召回驻外大使。
(3)外交权。国家主席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这种仪式也叫递交国书仪式。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批准或废除条约和重要协定。
(4)荣典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代表国家向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
第2题:
下列关于我国国家主席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国家主席是掌握一定国家权力的个人
B.国家主席是一种国家机关
C.国家主席决定国家副主席的任免
D.国家主席独立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第3题:
第4题:
我国国家主席的主要职权包括哪些?
A.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B.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C.外交权
D.荣典权
A.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B.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C.外交权
D.荣典权
正确答案:A,B,C,D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