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1题:
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范围。
(1)电子商务法所涉及的技术范围
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手段传递信息的。例如,通过因特网进行的自由格式的文本的传递,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进行的通信,计算机之间以标准格式进行的数据传递,利用公开标准或专有标准进行的电文传递。电子商务法在考虑比较先进的通信技术,如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同时,也应考虑到适用于不太先进的通信技术,如电传、传真等,并且任何通信技术均不应排除在电子商务法范围之外,未来技术发展也必须顾及。
(2)电子商务法所涉及的商务范围
从本质上讲,电子商务仍然是一种商务活动。因此,电子商务法需要涵盖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合同、支付、商品配送的演变形式和操作规则;需要涵盖交易双方、居间商和政府的地位、作用和运行规范;也需要涵盖涉及交易安全的大量问题;同时,还需要涵盖某些现有民商法尚未涉及的特定领域的法律规范。
第2题:
简述电子商务对经济活动的作用和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集合了各种群体、催生了新的行业,推动更多领域发展;
2)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以第三产业为主、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产生巨大冲击、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3)改变了市场结构,企业与客户直接来往,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信息通达,随时客户服务;
4)降低了市场准入条件,打破贸易壁垒和地方保护,互联网上机会均等,企业竞争优势是产品与服务。
略
第3题:
【简答题】当前,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的新形势。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4题:
第5题:
当前学前教育研究尚处较低水平,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各类型各层次的研究尚处在较低水平
1、对学前教育基本事实的研究仍停留在经验性主观臆断上,大量文章仅泛泛而论,限于空洞发议论,没有采用科学方法在收集事实材料基础上,进行理论思维;
2、在学前基本理论研究方面,理论抽象概括程度低,缺乏内在逻辑联系,研究较零散孤立,不够深入系统。同时理论的具体化程度也不够,难以有效地解释说明教育现象;
3、儿童发展研究未与教育挂钩,往往就事论事,多为个体一般发展规律研究,缺乏对各种教育条件、影响因素的探索,未能关注教育上应该"怎么办"的问题。
(二)迫切需要改进科研方法,更需注重科学态度的端正和学风的改进
1、“轻实验、重思辨”是我们传统的薄弱环节,是长期存在的问题。表现为研究的急功近利倾向,以实用主义态度对待科研,为匆忙发表论文,多仅就一些零星小问题进行研究。
2、应扭转"为研究而研究"的倾向,端正科学态度。
(三)结合国情探讨问题不够,研究的争鸣气氛不足
1、照搬国外现成的做法或者研究,直接拿来作为样本,不考虑国情,缺少可行性分析和全面评价。
2、学前科研领域仍存在权威论断与行政干预,以统一指令的方式推行某种新的教改模式,对不同观点的提出和多种改革的研究探索未能持一种开放心态。
(四)系统深入的协作性研究较为缺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