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题目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对
更多““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阐述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的含义。


    D

  • 第2题:

    下列国家中采用民商分立立法体例的是()。

    A.法国

    B.瑞士

    C.意大利

    D.荷兰


    法国

  • 第3题: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并不改变商事规范本身的独立价值,不影响商事规范的存在。


    法典化

  • 第4题:

    2、思考民法与商法的发展趋势为“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


    现代商法的发展趋势有三个较为明显的表现: 第一,大陆商法法系(法国商法法系和德国商法法系)和英美商法法系相互渗透和影响,如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商法采取了英美商法法系中的授权资本制,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商法接受了大陆商法法系中的废除越权原则; 第二,商法鼓励投资和交易的趋势增强,如有限责任制、授权资本制、严格责任制、资本流通制的广泛采用等; 第三,商法统一化和国际化过程越来越明显。

  • 第5题:

    你认为民法与商法的发展趋势为“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请说明理由。


    一、自由与强制的协调 从商法规范的静态结构考察,如上述,商法规定的内容涉及商人和商行为,而前者主要是商事组织。 二、鲜明而突出的技术性 商法以经济上的适用为依据,其法条之本身较民法的伦理色彩更富有技术性。 三、变革性与进步性 商法被人们称为整个私法的开路先锋。 四、全球化倾向 (1)继受。 (2)统一的商事条约。 (3)国际惯例或国际统一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