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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对涉外继承准据法的选择采用了()A.区别制B.同一制C.遗产所在地法D.法院地法

题目

我国立法对涉外继承准据法的选择采用了()

A.区别制

B.同一制

C.遗产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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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我国有关继承准据法的规定。


    参考答案:

    (1)我国在解放后的立法和实践中基本上一直是采用区别制的。
    (2)我国1985年《继承法》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国境外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以及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被继承人住所地法系指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法。
    (3)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仍采用区别制,该法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比《继承法》的规定更全面、简洁、明确。


  • 第2题:

    以下关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规则中,正确的说法是:

    A.我国的涉外法律关系适用法不允许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由法院直接适用相关国际条约。
    B.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进行选择。
    C.在法律允许当事人选择涉外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协议选择该据法。
    D.在涉外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所可以选择的规则,并不仅限于实体规则。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察涉外民商事法律规则的选择。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援引尚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国际条约的内容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选项B也错误《适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解释一》第8条第2款规定: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做出了选择。选项C也是错误的,错误在于应当,太绝对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反例如:《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条: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D选项的陷阱在于故意混淆了一个概念,我国法律冲突法所指向的准据法只能是实体性规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在涉外法律关系中不能选择非实体规则。非常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在涉外仲裁的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规则,而仲裁规则明显属于程序性规则。

  • 第3题:

    25、我国立法对涉外法定继承准据法的选择采用了区别制。


    《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在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在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据此,我国涉外继承准据法的确定规则如下: 1.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 2.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3.中国与外国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4.涉外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适用我国法律。

  • 第4题:

    以下关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规则中,正确的说法是:

    A、我国的涉外法律关系适用法不允许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由法院直接适用相关国际条约。
    B、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进行选择。
    C、在法律允许当事人选择涉外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协议选择该据法。
    D、在涉外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所可以选择的规则,并不仅限于实体规则。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察涉外民商事法律规则的选择。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援引尚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国际条约的内容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选项B也错误《适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解释一》第8条第2款规定: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做出了选择。选项C也是错误的,错误在于应当,太绝对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反例如:《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条: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D选项的陷阱在于故意混淆了一个概念,我国法律冲突法所指向的准据法只能是实体性规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在涉外法律关系中不能选择非实体规则。非常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在涉外仲裁的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规则,而仲裁规则明显属于程序性规则。

  • 第5题:

    我国立法对涉外法定继承准据法的选择采用了区别制。


    区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