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证据内容与证据形式的关系。
司法公正是核心,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应为之服务。因此,在证据的内容与关系上应有的观点是:
(1)坚持有真实内容的证据,原则上应使其有合法的证据形式,这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直相,从而保证案件正确处理。
(2)重视对人权的保护,对于证据收集采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处;坚持按法律程序办案,坚持惩治违法行为,以实现诉讼程序公正。
(3)对严重违法收集的证据,基于可靠性程序差,必须限制采用。
第1题:
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具有()的关系。
第2题:
A.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
B.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
C.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能力
D.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
第3题:
以下关于证据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根据证据的来源,证据可分为原始证据与传闻证据
B.根据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利害关系的不同,证据可分为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
C.根据证据与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证据可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D.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证据可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第4题:
简述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证据的收集之间的关系。
证据的收集是审查判断的前提,没有收集到一定的证据。审查判断就无从谈起;对证据的及时审查判断,又可以指导对证据作进一步的全面的收集。按照证据本质属性的要求,只有那些能证明案情真相的客观事实,才能作为证据采用。
第5题:
以下关于证据分类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有哪些?
A.根据证据与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证据可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B.根据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利害关系的不同,证据可分为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
C.根据证据的来源,证据可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D.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证据可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