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婚前购有进口彩电一台,婚后共同合用,分居期间置于张侗房间,因零件老化而报废,李莉要求用双方共同财产抵偿,张侗也予反对。
第1题:
张侗的一部著作已交付出版社但尚未出版,李莉要求将预计稿酬列入共同财产,张侗认为尚未取得经济利益,不属分割范围。对以上四个争执点,根据我国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如何判决?
预计稿酬应列入共同财产。因为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共同财产中的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本案中属于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2题:
第3题:
李莉以丈夫(王民)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寿保险,并指名女儿(小华)为保单之受益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华和李莉对王民必须要有保险利益,且法律认为李莉或小华对王民有保险利益
B.小华和李莉对王民必须要有保险利益,但法律不认为李莉或小华对王民有保险利益
C.仅李莉对王民要有保险利益,并且她与王民之间的夫妻关系被法律认定具备保险利益
D.仅小华对王民要有保险利益,并且法律认为她与王民之间的父女关系具有保险利益
第4题:
张男和李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问题没任何约定,现要求离婚,对财产争执不下。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张男婚前购置的房屋1套
B.李女婚后取得其父亲在遗嘱中指定只给她的股票5000股
C.李女伯父从国外寄给张李作为结婚贺礼的高档电器若干
D.张男婚后因车祸取得的残疾赔偿金5万
E.张男婚后通过法定继承取得的现金2万
第5题:
张明婚前受赠一幢三居室的房屋,与李丽结婚后共同使用、管理该房近30年。当与李丽离婚时,该房屋( )。
A.仍应视为张明的婚前个人财产
B.应视为张明和李丽的夫妻共同财产
C.应由张明和李丽平均分割
D.张明和李丽应当进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