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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与别居制有哪些区别?

题目

离婚与别居制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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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作为禁止离婚的救济手段的别居制度主要渊源于()

    A.欧洲中世纪寺院法

    B.日耳曼习惯法

    C.罗马法

    D.伊斯兰法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离婚和别居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列关于二者的说法,判断错误的是()

    • A、别居是在保留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免除配偶双方同居义务的法律制
    • B、别居制度产生于中世纪的欧洲,是基督教禁止离婚主义的产物
    • C、现在,自由离婚主义已经普遍确立,别居制度已经被世界各国放弃
    • D、别居制度虽然与当今的自由离婚主义相悖,但是它也对婚姻家庭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正确答案:C

  • 第3题:

    根据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导致配偶关系终止的原因有()

    • A、配偶一方死亡
    • B、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
    • C、离婚
    • D、别居

    正确答案:A,B,C

  • 第4题:

    白别光与白写的区别有哪些?


    正确答案: 黑白二种颜色斑纹的锦鲤有白写和白别光,区别如下:
    (1)白写的头部以面割型黑斑为基本,或鼻尖上有黑斑及头顶上有人字形的斑纹;白别光在头部则没有黑斑,头顶上偶有小圆状的黑斑。
    (2)白写躯干上的黑斑延伸至腹部,而白别光的黑斑只出现在背部。
    (3)白写的胸鳍通常为元黑,而白别光的胸鳍有条纹状黑斑或全白。
    总之,白写为黑底白花纹,而白别光为白底黑斑纹,两者的黑质完全不同。

  • 第5题:

    简述离婚的概念及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正确答案: 离婚是指在配偶双方生存期间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和婚姻撤销的区别:
    (1)性质不同:离婚是对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撤销是对有瑕疵的婚姻的纠正和制裁。
    (2)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提出;婚姻撤销的请求权仅仅限于受胁迫的一方。
    (3)提出的时间不同:离婚的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都可行使;婚姻撤销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 第6题:

    作为禁止离婚的救济手段的别居制度产生于()。


    正确答案:基督教的教会法

  • 第7题:

    作为禁止离婚的救济手段的别居制度产生于()。

    • A、基督教的教会法
    • B、日耳曼习惯法
    • C、罗马法
    • D、伊斯兰法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问答题
    离婚与别居制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 1、别居期间,婚姻关系仍处存续状态,双方只解除同居义务,双方不得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离婚则完全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双方均有再婚的权利。
    2、别居期间夫妻仍负贞操义务,离婚后双方无此法律义务。
    3、别居期间夫妻仍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离婚后此义务完全消灭。
    4、别居期间夫妻间仍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离婚后则无此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白别光与白写的区别有哪些?

    正确答案: 黑白二种颜色斑纹的锦鲤有白写和白别光,区别如下:
    (1)白写的头部以面割型黑斑为基本,或鼻尖上有黑斑及头顶上有人字形的斑纹;白别光在头部则没有黑斑,头顶上偶有小圆状的黑斑。
    (2)白写躯干上的黑斑延伸至腹部,而白别光的黑斑只出现在背部。
    (3)白写的胸鳍通常为元黑,而白别光的胸鳍有条纹状黑斑或全白。
    总之,白写为黑底白花纹,而白别光为白底黑斑纹,两者的黑质完全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①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不同。别居者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双方均不得再婚。离婚者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都可以再婚;
    ②夫妻权利义务是否继续存在不同。别居期间夫妻间的权利义务除同居义务被免除及有的权利义务被变更外,其他权利义务如扶养、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离婚后夫妻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均全部免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导致配偶关系终止的原因有()
    A

    配偶一方死亡

    B

    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

    C

    离婚

    D

    别居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登记离婚时提交的财产分割协议与离婚诉讼中达成的调解协议有什么区别?


    参考答案: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中“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是指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离婚的,并不包括在法院诉讼以调解结案方式离婚的情形。因为,在法院进行离婚诉讼,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虽然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样,都需要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但这两种协议具有本质的区别。在离婚诉讼中,调解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的,有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来保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协议内容的合法性;而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提交的协议,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形式审查,至于协议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则不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的职责范围内。有鉴于此,才有必要给予一定的司法救济途径。


  • 第14题:

    比较南京国民政府的五院制与孙中山设想的五院制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孙中山主张在宪政开始后才实行五院制,前提是经过训政后,人民已学会掌握四种政权,政府依人民意志执行五种治权,目的是为了“还政于民”。而国民政府则把五院制提前到训政时期执行,而且把人民四种权力交给国民党,并由国民党中央指挥、监督政府行使五种治权,其实质是利用训政以剥夺人民权力,实行国民党一党专政。

  • 第15题:

    简述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①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不同。别居者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双方均不得再婚。离婚者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都可以再婚;
    ②夫妻权利义务是否继续存在不同。别居期间夫妻间的权利义务除同居义务被免除及有的权利义务被变更外,其他权利义务如扶养、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离婚后夫妻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均全部免除。

  • 第16题:

    在海牙订立的《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夫妇非依其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理由的,不得提出离婚之请求。”( )

    • A、单边冲突规范
    • B、双边冲突规范
    •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离婚与别居制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 1、别居期间,婚姻关系仍处存续状态,双方只解除同居义务,双方不得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离婚则完全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双方均有再婚的权利。
    2、别居期间夫妻仍负贞操义务,离婚后双方无此法律义务。
    3、别居期间夫妻仍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离婚后此义务完全消灭。
    4、别居期间夫妻间仍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离婚后则无此权利。

  • 第18题:

    关于国外婚姻法中的法定别居,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法定别居只解除夫妻关系,婚姻关系仍然存在
    • B、法定别居后,夫妻双方仍负有贞操义务
    • C、法定别居后,夫妻间不再有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 D、法定别居后,夫妻间仍然有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郡县制与分封制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其一,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的。
    其二,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其三,诸侯国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则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 第20题:

    单选题
    作为禁止离婚的救济手段的别居制度产生于()。
    A

    基督教的教会法

    B

    日耳曼习惯法

    C

    罗马法

    D

    伊斯兰法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比较南京国民政府的五院制与孙中山设想的五院制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 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孙中山主张在宪政开始后才实行五院制,前提是经过训政后,人民已学会掌握四种政权,政府依人民意志执行五种治权,目的是为了“还政于民”。而国民政府则把五院制提前到训政时期执行,而且把人民四种权力交给国民党,并由国民党中央指挥、监督政府行使五种治权,其实质是利用训政以剥夺人民权力,实行国民党一党专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填空题
    作为禁止离婚的救济手段的别居制度产生于()。

    正确答案: 基督教的教会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登记离婚时提交的财产分割协议与离婚诉讼中达成的调解协议有什么区别?

    正确答案: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中“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是指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离婚的,并不包括在法院诉讼以调解结案方式离婚的情形。因为,在法院进行离婚诉讼,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虽然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样,都需要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但这两种协议具有本质的区别。在离婚诉讼中,调解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的,有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来保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协议内容的合法性;而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提交的协议,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形式审查,至于协议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则不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的职责范围内。有鉴于此,才有必要给予一定的司法救济途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郡县制与分封制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 其一,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的。
    其二,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其三,诸侯国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则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