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上的两项特别规定的内容、意义和区别是什么?
离婚程序上的两项特别规定的内容、意义和区别:
(1)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经现役军人的同意,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军婚。这是对军人配偶离婚实体权利的一种限制。
(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对母亲和儿童的特殊保护,但女方提出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规定是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而不是对男方离婚实体权利的限制。
第1题:
归因理论的主要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归因理论认为,人们在对自己工作的成功或失败的原因进行推断时,不同的人对自己的行为结果会从不同的方面去考虑。个体对成败原因的推断可归纳为三个维度和四项因素:三个维度是原因源、稳定性、可控性;四项因素是能力、努力、任务难度、运气。个人对其成败原因的归纳分析广泛地影响着后来行为的动机,不同的归因对学生的影响也不同,教师应了解学生对成败的归因方式,并依据归因理论的规律,对学生的学习动机给予积极的影响。在传授知识和技能之外,还应帮助他们形成“努力归因”,即恰当的努力可以导致成功。
略
第2题:
律动和舞蹈的区别是什么?律动的教学意义是什么?
第3题:
我国离婚法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A.既保障离婚自由,又反对轻率离婚
B.离婚程序上实行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双轨制
C.诉讼离婚实行破裂离婚主义
D.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4题:
人力资源管理与人事管理的主要区别体现在()
A内容上
B观念上
C工作程序上
第5题:
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它们各有什么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