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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据查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机床转让合同效力如何?()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

题目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据查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机床转让合同效力如何?()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相似考题

1.2003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限从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2万元,由甲公司在保管到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 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做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料。双方约定:至1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 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甲公司已通知丙公司转让机床的情况,同时也已向丁公司说明该机床已抵押的事实),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 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通知丁公司终止交货并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11月上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要求:根据上述事实际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权利?(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甲、丁订立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甲公司能否中止履行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

2.A市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2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6月1日,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1000万元,甲公司于6月30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乙公司位于C市的生产车间;乙公司在收货后15日内付清货款;若甲公司的精密机床有质量问题,应接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公司交付违约金。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6月20日,甲公司与丙企业签订保证合同,合同未就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做出约定。6月21日,乙公司还以公司董事长王某的一祖传古董(估价为100万元)为甲公司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6月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其后,甲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床,但乙公司未能如约清偿货款。甲公司因此直接要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货款的保证责任。丙企业主张: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对未获实现的债权再请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责任。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后为防止纠纷扩大化,甲公司只好先通过拍卖古董实现质权,再请求丙企业清偿剩余末获实现的货款债权,丙企业履行了清偿义务。随后,在机床使用过程中,乙公司发现机床质量存有问题,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符,致使乙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给其造成损失100万元。乙公司遂问c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由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00万元。甲公司在答辩中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于交货日前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属于行使什么权利?(2)在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丙企业应承担何种方式的保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简要说明理由。(4)丙企业关于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5)乙公司就合同纠纷向C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6)人民法院是否应该支持甲公司减少违约金数额的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3.阅读以下资料,回答 79~82 题: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自行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95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遂提供丙公司作为保证人,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甲公司将机床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未支付货款。甲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表示无力承担。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要资产处置需经股东会决议为由主张机床转让合同无效,要求乙公司返还机床,遭到乙公司拒绝。乙公司将该机床作价25万元转卖给李某,双方交货付款完毕。甲公司因索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查明:(1)甲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要资产的处置应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其中,重要资产是指价值超过50万元的公司资产;(2)李某系乙公司董事;(3)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现仅有债务人丁公司尚欠其到期货款30万元,此外别无资产,乙公司一直未向丁公司主张权利,也没有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追讨债权。第 79 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效力为( )。A.无效B.效力待定C.有效D.可撤销

更多“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5~8题: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自行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95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遂提供丙公司作为保证人,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甲公司将机床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未支付货款。甲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表示无力承担。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要资产处置需经股东会决议为由主张机床转让合同无效,要求乙公司返还机床,遭到乙公司拒绝。乙公司将该机床作价25万元转卖给李某,双方交货付款完毕。甲公司因索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查明:(1)甲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要资产的处置应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其中,重要资产是指价值超过50万元的公司资产;(2)李某系乙公司董事;(3)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现仅有债务人丁公司尚欠其到期货款30万元,此外别无资产,乙公司一直未向丁公司主张权利,也没有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追讨债权。 请回答: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效力为 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可撤销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表见代表制度。《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在本案中,甲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订立合同时虽然超越了甲公司设定的权限,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故其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应当有效选项C正确

  • 第2题: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有效。该机床转让合同完全符合合同成立、生效要件,因此该合同有效,尽管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但这一对董事长权力进行限制的规定并不具有对外效力,依《公司法》规定,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对该精密机床进行处分的行为应当予以认可,故该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
    (2)成立。因为《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本案中甲乙公司还依照《合同法》第69条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
    (3)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69条之规定:“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一个月后,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并未提供适当担保,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4)不能。根据《担保法》第82条之规定,留置权存在的条件之一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本案中,11月5日,甲公司已将机床提走,丙公司已丧失对该机床的占有,所以丙公司不能行使留置权。

  • 第3题:

    2009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

    保管期限自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为2万元,由甲公司在保管到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

    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作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料。双方约定:至l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

    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该转让机床的情况已经过丙公司同意),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

    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通知丁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11月上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担保权?

    (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是否合法?说明理由。转让价款应如何处理?

    (3)甲公司能否中止履行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留置权。
    (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合法。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本题中,甲转让机床的情况已经过抵押权人丙的同意,因此该转让行为合法。对于转让价款,按规定,应将该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
    (3)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4)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丁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即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 第4题:

    根据以下条件,回答 75~79 题: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交货。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为2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承诺10天内支付保管费,如果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以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但甲公司后来并未支付保管费,现丙公司要求行使留置权。

    第 75 题 甲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行使的是合同法规定的(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正确答案:C
    由于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甲公司履行义务在前,乙公司履行义务在后,所以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

  • 第5题:

    A市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 2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6月1日,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1000万元,甲公司于6月30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乙公司位于C市的生产车间;乙公司在收货后15日内付清货款;若甲公司的精密机床有质量问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公司交付违约金。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丙企业为其提供保证。6月20日,甲公司与丙企业签订保证合同,合同未就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作出约定。6月21日,乙公司还以公司董事长王某的一祖传古董(估价为100万元)为甲公司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6月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其后,甲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床,但乙公司未能如约清偿货款。甲公司因此直接要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货款的保证责任。丙企业主张:甲公司应先实现质权,对未获实现的债权再请求丙企业履行的清偿责任。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后为防止纠纷扩大,甲公司只好先通过拍卖古董实现质权,再请求丙企业清偿剩余未获实现的货款债权,丙企业履行了清偿义务。随后在机床使用过程中,乙公司发现机床质量存有问题,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符,致使乙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给其造成损失100万元。乙公司遂向C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由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00万元。甲公司在答辩中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与《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于交货日前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属于行使什么权利?

    (2)在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丙企业应承但何种方式的保证责任? 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4)丙企业关于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乙公司就合同纠纷向C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人民法院是否应该支持甲公司减少违约金数额的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安抗辩权。(1分) 
    (2)连带责任保证。[或:连带保证责任;或:连带清偿责任;或:连带责任方式的保证责任]. (1分) 
    (3)6月22日。[或:乙公司将质押物移交甲公司时生效](0.5分)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动产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1分)[或:动产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1.5分) 
    (4)符合法律规定。(1分)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或:质押担保先于保证责任实现;或:质押优先于保证](1分) 
    (5)符合法律规定的。(1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0.5分) 
    (6)应支持。(1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的减少。本案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300万元,甲公司的违约行为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仅100万元,故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支持。(1分) 
    [或: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1分)] 
    [或:本案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300万元,甲公司的违约行为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仅为100万元,故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持。(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