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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条约终止的后果?


    参考答案:

    (1)解除当事国继续履行条约之义务。
    (2)不影响当事国在条约终止前经由实施条约二产生任何之权利、义务或法律情势。
    (3)一国废止或退出多边条约时,在该国与条约每一其他当事国之关系上适用上述表述。


  • 第2题:

    条约终止的法定原因有()。

    A.条约的有效期届满

    B.条约的规定未执行完毕

    C.条约履行的有可能

    D.条约的订立过程


    参考答案:A

  • 第3题:

    试述《南京条约》的内容。
    主要内容有:割香港;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

  • 第4题:

    条约由于期满或其他原因在法律上终止存在,不再具有约束力,被称为()。

    A.条约的中止

    B.条约的终止

    C.条约的结束

    D.条约的停止实施


    参考答案:B

  • 第5题:

    试述保险合同的终止。


    参考答案:
    1、保险合同的终止:指保险人彻底停止保险业务而消灭其经营保险业务的法律地位。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因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
    2、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
    1.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而终止 保险合同因保险人终止而终止
    2.保险事故发生后因保险人适当履行保险给付义务而终止
    3.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而终止
    4.因合同主体行使解除权而终止
    5.因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而终止。
    3、保险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保险合同的终止,其效力自终止时起向将来消灭而不再继续,并不溯及既往,所以双方当事人均无恢复原状的义务。保险人在合同终止前,已收受的保险费不必返还。但在合同终止后保险费如已交付,投保人对于已交付的保险费,则有返还的请求权。例如,保险标的非因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事故所致完全灭失或部分损失面终止合同,终止后的保险费已交付的,就应返还。但保费非以时甸为计算基础的(例如,以航程为计算基础),则不必归还。保险合同的终止,是自终止时起,其效力消灭。保险合同效力在终止后不能再恢复,所以亦不同于保险合同的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