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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简述法治建设对法律意识的作用。 ”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参考答案: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制定任何一项法律,都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产物。同时,由于法律的规定具有概括性的特点,执法人员在适用法律时,就需要运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特别是在立法还不完备的情况下,法律意识对于司法人员正确处理案件就更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之所以能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是与他们的法律意识密切联系着的。一个公民如果不知法,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就不可能指望他会很好地遵守社会主义法律。
    (3)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本质决定了它毖然要积极地引导全社会去同轻视法律、以言代法、以权抗法、有法不依等剥削阶级法律意识作斗争,清除旧法律意识的影响,以巩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统治地位。


  • 第2题:


    简述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答案:
    解析: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答案及解析](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提出,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凝聚着我们党几代领导集体的重大智慧和艰辛探索。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在革命根据地进行了一系列法制创建和司法实践活动,为新中国法治建设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和民主建国的重大方针,1954年制定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制度,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开端。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制定并颁布实施1982年《宪法》,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全面推进的历史进程。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人宪法,在根本大法中确立了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对法治事业的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筹划和部署。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局的高度,在认真总结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实践,充分借鉴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崭新概念,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并提出,是几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成果,它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了更为全面而系统的认识和把握,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执政方略有了更为深刻而成熟的认识和把握,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 第3题:

    简述法律意识的作用。


    答案:
    解析:
    (1)法律意识渗透到法律制度、法律调整过程中,成为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起到法的作用。
    在一定的条件下,特别是在一个国家法律制度不完备、缺乏明确法律规定时,统治阶级

  • 第4题:

    下列有关“法律意识对法治建设的作用”的表述有错误的是()

    A.法律意识是推动公民守法的重要思想动力

    B.良好的法律意识是制定出高质量法律的思想基础

    C.社会越富有,越容易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

    D.法律意识是法治建设不可缺的重要环节


    参考答案:C

  • 第5题:

    (2006年真题)联系我国实际,论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答案:
    解析: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泛指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对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知识和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对我国法治建设有重要的影响:
    (1)就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与法治的关系而言,培养和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就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而言,它既渗透到法的制定和实施之中,成为法律调整全过程时刻不可脱离的因素;又可独立于法律调整,发挥社会意识形态所固有的思想教育作用,灌输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形态、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文化,为实现法律调整、实行法治创造良好的思想√心理条件。
    (2)在法的制定过程中,法律意识起着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的作用。一个国家的法的形成、法律制度的完善,归根到底取决于该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任何立法者都不能不顾客观条件任意创制法律规范,但这并不否认法律意识在法的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如果有客观需要而认识不到这种需要,与这种需要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不可能自然而然地产生;如果已经认识到了这种客观需要,但找不到正确满足这种需要的方法、手段,或者选择了错误的法律手段,也不可能使客观需要得到满足。因此,有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使客观需要转化为法律规范的重要条件。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是执法和司法中正确适用法律的思想保证。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法律意识起到调整作用,使人们的行为与法律规范相协调。法律意识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问题、具体案件的活动即法的适用中,起着重要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对法律精神实质的理解程度,并将直接关系到他们处理案件的正确、合法与否。对于执法人员来说,一方面应该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做到大公无私、不畏权势、秉公办案,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现象作斗争;另一方面又要在办案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职业法律意识水平,学会使用法律武器。
    (4)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是全体社会成员遵守法律的重要思想保证。法律意识在公民、社会组织遵守和执行法律规范的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公民、社会组织不能正确理解法律,理解法律所体现的价值观,就不可能自觉地、正确地实施法律。法律意识能使人们的行为同现行法的规定相符或不相符,当人们受到与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相违背的法律意识指引或者缺乏法律知识时,往往作出与现行法不一致的行为,甚至作出违法的行为也不知道是违法。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则指引人们作出与现行法要求相一致的行为,促使人们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5)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基本构成要素,而社会成员较高的法律文化素养是法治国家的条件之一。就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需要来说,科学精神、权利观念、制度与规则意识等理性文化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只有当这些文化在社会中得到普及和弘扬的时候,法治国家的理想才会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