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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设备采购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 )。


    正确答案:ABD

  • 第2题:

    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

    A、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B、将标的物的使用权转移给买受人
    C、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支付标的物
    D、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E、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答案:A,C,D,E
    解析:
    出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支付标的物;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 第3题: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应当担保其交付给买受人的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确定的质量标准。(3)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在买卖合同订立时,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负担该项义务。(4)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该项义务是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所负担的从合同义务,辅助主合同义务,实现买受人的交易目的。(5)除负担前述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外,出卖人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 第4题:

    在买卖合同中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 )。

    A、出卖人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B、买受人必须按合同支付货款的义务
    C、出卖人负有保证所卖物品质量的义务
    D、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150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该义务也被称为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 第5题:

    简述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内容。


    (1)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①交付标的物。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时必须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期限、地点和方式进行交付。标的物有从物的应随主物一并交付。出卖人在交付标的物时须将与标的物有关的单证一并交付如发票、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②标的物品质瑕疵担保义务。标的物品质瑕疵担保是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应保证其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品质。即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之后应保证不发生减少其价值和效用的瑕疵。标的物品质瑕疵是指标的物欠缺法定或约定品质的情况。标的物存在品质瑕疵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金或解除合同也可以请求出卖人更换、修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为种类物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另行交付无瑕疵的替代物。因品质瑕疵而致买受人或第三人损害的出卖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③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是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有保证其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的权利负担的义务。标的物权利瑕疵是指出卖人对于标的物无处分权从而标的物被他人主张权利或所移转的权利存在未告知的负担如标的物上存在为他人设定的抵押权、租赁权等。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除去权利负担并可以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向出卖人主张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或其他权利。 (2)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①支付价金。买受人应依合同关于价金数额、给付期限、地点和方式的约定为给付。 ②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及有关权利凭证买受人应及时受领否则将负受领迟延的责任。 ③对标的物的检查通知和保管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及时检查标的物。如发现存在应由出卖人负担责任的瑕疵时应立即通知出卖人并妥善保管标的物。 (1)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①交付标的物。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时,必须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期限、地点和方式进行交付。标的物有从物的,应随主物一并交付。出卖人在交付标的物时,须将与标的物有关的单证一并交付,如发票、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②标的物品质瑕疵担保义务。标的物品质瑕疵担保,是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应保证其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品质。即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之后,应保证不发生减少其价值和效用的瑕疵。标的物品质瑕疵,是指标的物欠缺法定或约定品质的情况。标的物存在品质瑕疵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金或解除合同,也可以请求出卖人更换、修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为种类物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另行交付无瑕疵的替代物。因品质瑕疵而致买受人或第三人损害的,出卖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③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是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有保证其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的权利负担的义务。标的物权利瑕疵,是指出卖人对于标的物无处分权,从而标的物被他人主张权利或所移转的权利存在未告知的负担,如标的物上存在为他人设定的抵押权、租赁权等。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除去权利负担,并可以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向出卖人主张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或其他权利。 (2)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①支付价金。买受人应依合同关于价金数额、给付期限、地点和方式的约定为给付。 ②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及有关权利凭证,买受人应及时受领,否则将负受领迟延的责任。 ③对标的物的检查通知和保管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及时检查标的物。如发现存在应由出卖人负担责任的瑕疵时,应立即通知出卖人并妥善保管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