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应当担保其交付给买受人的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确定的质量标准。(3)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在买卖合同订立时,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负担该项义务。(4)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该项义务是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所负担的从合同义务,辅助主合同义务,实现买受人的交易目的。(5)除负担前述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外,出卖人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