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萨莫斯于1966年提出的法律实证主义的十大含义。
(1)实际上的法律可以清楚地与应当的法律区分开来。
(2)现存实在法的概念适宜于分析研究。
(3)力量或权力是法律的本质。
(4)法律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这个体系不利用其他学科中的任何东西作为它的前提。
(5)法律和判决在任何终极的意义上都不能被理性地得到捍卫。
(6)存在一个合乎逻辑的内部一致的鸟托邦,在这个鸟托邦中,实在法应该被制定出来并得到服从。
(7)在解释成文法的时候,对法律应该是什么的考虑是无立足之地的。
(8)司法判决可以从事先存在的前提中逻辑地演绎出来。
(9)他们将肯定性作为法律的主要目的。
(10)服从邪恶的法律是一个绝对的责任。
第1题:
A.巴托鲁斯
B.杜莫兰
C.胡伯
D.萨维尼
第2题:
【单选题】()设计了萨莫斯岛上引水的隧道。
A.毕达哥拉斯
B.欧帕里诺斯
C.德谟克利特
D.赫拉克利特
第3题:
提出合同关系应当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的学者是
A.库克
B.萨维尼
C.杜莫兰
D.巴托鲁斯
第4题:
“法则”区别说的创始人是:()
A、萨维尼
B、莫里斯
C、斯托雷
D、巴塔路斯
第5题:
《萨莫色雷斯的胜利女神》是一件 材质的雕塑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