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国际经济法的产生。
第1题:
试述经济法的法律属性。
(1)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当今社会经济沿着分工与综合两个方向并行发展,经济法正反映了经济关系这两种发展趁势的要求。另外,经济法对经济关系全过程进行系统调整。
(2)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当今社会,在市场经济领域内,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关系复杂化,这就需要正确处理各种经济矛盾,平衡各种经济活动,协调各种利益关系。
(3)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现代经济法是在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中产生的,也是在它们的对立统一中存在且发挥作用的。
(4)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以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再来处理和协调彼此间的关系。“社会责任位”思想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符合社会发展方向。
第2题:
试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3题:
试述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第4题:
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遵循和综合运用经济规律的原则。是经济法的首要原则。经济立法时,应以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作为立法的基点,不能强制规定那些客观上还不具备条件的目标和内容。如果经济法规不符合客观发展的实际,应及时修改、增删、废除。
(2)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各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存,其同发展。无论哪种经济形式都要进入市场,平等自由竞争。经济法通过不断调整,理顺经济关系,使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共荣。
(3)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原则。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在微观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必须加强国家自觉有意识的调控,在经济的发展方向、布局、产业结构等方面,通过计划,经济手段、经济信息等影响、引导市场,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济活动。
(4)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责权利效四者的关系应是:责字当先,权由责定,利由责生,效是中心。在经济法领域内,无论是在经济法主体上还是在经济关系和经济过程中,这四项都应该是统一的,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是经济法最基本的原则,是最能体现经济法本质的基本原则。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