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物之所在地的确定方法。
1.简述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与发展。
2.对无体财产,在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时,其物之所在地确定的总的原则是()A.财产所有人国籍所在国B.该项财产能被有效追索或被执行的地方C.财产所有人住所地D.法院认为最为合适的地方
3.运输中的物品,由于所在地不确定,因此构成了物之所在地法的例外,在实践中较普遍地适用发送地的法律。()
4.所有权人对无权占有或侵占其财物者能否请求返还;所有权形式遭到妨碍能否请求排除防碍;对侵占之物上的孳息,能否请求取得等,属于()问题,依()为准据法。A.物权的保护方法;所有人本国法B.物权的保护方法;物之所在地法C.物权的内容;物之所在地法D.物权的内容;所有权人本国法
第1题:
作为物之所在地法的例外之一,外国法人的财产清算也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是适用该法人的国籍国法。()
第2题:
A、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
B、物权客体的范围
C、物权的内容和种类
D、物权的保护方法
第3题:
1. 简述“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第4题:
A.物之所在地
B.物权所有人所在地
C.物权占有人所在地
D.物权使用人所在地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