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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奥斯丁对“上帝之法”的解释来看,奥斯丁的观点是()。A.功利主义的内容是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它是一种批评的科学B.实在法是科学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它是一种阐释的科学C.功利主义是分析法学的逻辑起点D.法律是否合乎功利主义的原则,是科学的法理学所重点关心的问题E.分析法学的最终目的归结为功利主义

题目

从奥斯丁对“上帝之法”的解释来看,奥斯丁的观点是()。

A.功利主义的内容是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它是一种批评的科学

B.实在法是科学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它是一种阐释的科学

C.功利主义是分析法学的逻辑起点

D.法律是否合乎功利主义的原则,是科学的法理学所重点关心的问题

E.分析法学的最终目的归结为功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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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从奥斯丁对“上帝之法”的解释来看,奥斯丁的观点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奥斯丁认为,通常所说的法律包括的含义有()

    A.上帝之法

    B.神谕之法

    C.实在法

    D.实在道德

    E.比喻性的法律


    参考答案:A, C, D, E

  • 第2题:

    奥斯丁认为,每一种法律或规则就是一个命令,但他也承认,法律是一种命令也存在一些例外,这其中包括()。

    A.仅仅设定权利的法律

    B.立法机关对实在法的“解释”

    C.废除法律之法

    D.免除现存责任之法

    E.非完善的法律


    参考答案:B, C, D, E

  • 第3题:

    奥斯丁认为通常的法律具有的含义包括()。

    A.上帝之法

    B.实在法

    C.实在道德

    D.比喻性的法律

    E.自然法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4题:

    简述奥斯丁对“命令”的表述。


    参考答案:奥斯丁以为,每一种法律或规则就是一个命令。具体地讲,首先,命令包含了一种希望和一种恶。其次,命令包含了责任、制裁和义务含义。因之,命令可表述为:
    (1)一个理性的人怀有的希望或愿望,而另一个理性的人应该由此去做某件事或被禁止去做某件事;
    (2)如果后者不顺从前者的希望,前者将会对后者实施一种恶;
    (3)该希望通过语言或其他标记表达或宣告出来。

  • 第5题:

    在具体的理论中,萨尔蒙德对奥斯丁理论所作的修正有()。

    A.将国家的观念取代了奥斯丁的主权观念

    B.认为法律是若干原则的集合,这些原则为国家在实施正义中承认和适用

    C.反对奥斯丁关于习惯在法院采用前不是实在法的观念

    D.对法律的不当行为、法律自由等法律基本概念做出了新的解释

    E.反对奥斯丁将法理学范围限定在实在法中


    参考答案:A, B, C,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