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丁所谓的“实在道德”不是严格意义的法律,这种法律应用的例子有()。
A.荣誉法
B.实在法
C.风尚之法
D.“国际法”规则
E.隐喻性法律
第1题:
奥斯丁认为,严格意义的实在道德有()。
A.生活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所设立的规则
B.主权设立的规则
C.实施法律权利的私人设立的规则
D.父母对子女设定的命令性法律
E.出借人对借人人设立的命令性法律
第2题:
以下表述符合霍姆斯观点的有()。
A.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主张混淆法律和道德只能造成执法的混乱
B.批判了“逻辑”是法律发展的惟一动力的观点
C.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这种经验指社会经验
D.历史是取代逻辑的方法之一,除历史外,更重要的是社会利益和社会目的
E.不反对任何意义的哲学观点和方法,只要是有用、有益的都可用于法律的实践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在具体的理论中,萨尔蒙德对奥斯丁理论所作的修正有()。
A.将国家的观念取代了奥斯丁的主权观念
B.认为法律是若干原则的集合,这些原则为国家在实施正义中承认和适用
C.反对奥斯丁关于习惯在法院采用前不是实在法的观念
D.对法律的不当行为、法律自由等法律基本概念做出了新的解释
E.反对奥斯丁将法理学范围限定在实在法中
第5题:
奥斯丁认为通常的法律具有的含义包括()。
A.上帝之法
B.实在法
C.实在道德
D.比喻性的法律
E.自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