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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简述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的界分。 ”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教会法的渊源。


    参考答案:1、《新旧约全书》(《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两部分。《旧约》本是犹太教的经典后被基督教所继承,《新约》是基督教本身的经典,形成公元2世纪基督教认为它是上帝通过基督流血受死而与人立下的新约。现在看到的《新旧约全书》是4世纪罗马帝国时编纂的。《新旧约全书》不仅是教会法最有权威的渊源,对世俗法院也有一定约束力,是西欧封建法律的重要文献。
    2、教皇的教令集。罗马教皇颁布的敕令、教谕的汇编,是教会法的另一重要渊源。12世纪中叶,意大利僧侣格拉蒂安编集的《格拉蒂安教令集》是最早的教令集。以后罗马教廷又编纂过如尼法八世教令集、克雷门五世教令集等几部官刊教令集。16世纪末教皇哥里高利十三世将《格里帝安教令集》同其后教令集汇编一起,定名为《教会法大全》(也称《寺院法大全》、《宗规法大全》),直到1917年才被新编的《天主教会法典》代替。
    3、宗教会议的决议。罗马教廷和各地教会把通过的大量决议和法规汇编成集,这些决议和法规也是教会法院的办案依据和教徒行为的准则,封建国王和皇帝甚至以国家名义颁行全国,加强了这些决议的效力。
    4、从世俗法转借来的法规。在中世纪,教会法吸收了许多罗马法的原则和规范,又接受了法兰克王国和神圣罗马帝国的法律条规和地方习惯法,因此,罗马法和地方法也是中世纪教会法的渊源之一。

  • 第2题:

    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指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也就是(  )。
    A.法的理论渊源
    B.法的历史渊源
    C.法的效力渊源
    D.法的文献渊源


    答案:C
    解析:
    【精解】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指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也就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形式意义上的渊源,还可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规范、法条文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直接渊源,学说等与法规范、法条文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间接渊源。

  • 第3题:

    1、运用语义学分析方法对“法的渊源”与“法的形式”进行概念上的界分。


    语义分析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句子和词的分析找出词义、句子的结构意义及其结合意义从而确定语言所表达的真正含义或概念。 所谓语义文法是在传统的短语结构语法的基础上将N(名词)、V(动词)等语法类别的概念用某种专门的语义类别来代替。也就是说可以将语义文法表示成类似短语结构语法的4元组也有终结符集合、非终结符结合和语义规则。在有了这种表示形式的语义文法之后就可以使用和分析短语结构语法相类似的方法来对语义进行分析。例如可以使用类似于句法分析的自顶向下和自底向上的分析方法对语义进行分析。 语义分析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句子和词的分析,找出词义、句子的结构意义及其结合意义,从而确定语言所表达的真正含义或概念。所谓语义文法,是在传统的短语结构语法的基础上将N(名词)、V(动词)等语法类别的概念,用某种专门的语义类别来代替。也就是说,可以将语义文法表示成类似短语结构语法的4元组,也有终结符集合、非终结符结合和语义规则。在有了这种表示形式的语义文法之后,就可以使用和分析短语结构语法相类似的方法来对语义进行分析。例如,可以使用类似于句法分析的自顶向下和自底向上的分析方法对语义进行分析。

  • 第4题:

    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是(  )。
    A.法的效力渊源
    B.法的历史渊源
    C.法的思想渊源
    D.法的文献渊源


    答案:A
    解析:
    【精解】法的效力渊源,是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因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法律地位的各种法律类别,如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理等。

  • 第5题:

    运用语义学分析方法对“法的渊源”与“法的形式”进行概念上的界分。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