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第1题: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指生产者销售在产掺杂、掺假,以假允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观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具体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界限:
1、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二是要严格界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含义;三是看销售金额大小。
2、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犯罪的界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犯罪对象是特定的。
3、停止形态的认定。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4、共同犯罪的认定。
5、数罪的认定。
第2题: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界限:
1、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
2、致人自杀或帮助他人自杀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
3、“间接杀人”问题的认定和处理。
第3题:
绑架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构成,在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况下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界限:
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区别侵犯的客体有差异绑架罪侵犯只是他人的人身权利而且往往还有他人的财产权利或其他权利;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则只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行为方式有所不同。绑架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并且使用暴力等手段;非法拘禁罪则既可以是作为方式也可以是不作为方式,暴力色彩不太浓厚;主观方面目的不同。绑架是以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拘禁则以索取债务或者被害人受拘禁之苦为目的。
2、绑架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绑架案件中往往会出现被绑架人受伤、死亡等情况,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不发生数罪问题,因为刑法已将其作为结果加重犯作了明确规定。通常说的撕票只能依绑架罪一罪处罚,而不应另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等。
第4题:
集资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对集资活动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界限:
1、犯罪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集资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营利活动。
2、行为方式有所不同。集资诈骗是用诈骗方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
3、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而非法吸收公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仅限于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第5题: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概念:指因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与故意杀人罪相同,主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实际上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认定本罪应:
1、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自信能够避免发生死亡结果,结果却致人死亡,就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为对于是否发生死亡抱着无所谓的放任态度,即使并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凭借的也仅是侥幸心理,就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2、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的界限。
二者区别:就在于查明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应该预见或者是否能够预见死亡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应预见但疏忽大意没预见,导致他人死亡,就认定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为人不负有预见责任或者根本不可能预见结果死亡,就应认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