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第1题:
怎样理解我国刑法中的危害结果?
刑法意义上的危害结果,可以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所谓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由被告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也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和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所谓狭义危害的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通常也就是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
第2题:
关于刑法分论对刑法总论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刑法分论贯彻与体现刑法总论
B.刑法分论促进刑法总论的实践效应
C.刑法分论丰富和发展刑法总论
D.刑法分论指导刑法总论
第3题:
本课程的名称是刑法总论。
第4题:
A.贯彻与体现刑法总论的作用
B.促进刑法总论实践效应的作用
C.丰富和发展刑法总论的作用
D.全面的理解和解析刑法总论的作用
第5题:
刑法学体系分为() A总则B总论C分则D分论
A.A
B.B
C.C
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