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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王某就其妻看到被告人打伤被害人的经过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属于()A.直接证据B.间接证据C.原始证据D.传来证据

题目

证人王某就其妻看到被告人打伤被害人的经过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属于()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

D.传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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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对公安机关讲了被告人打伤被害人的经过,并说这是他妻子亲眼目睹后告诉他的。王某向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属于()。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

    D.传来证据


    参考答案:A, D

  • 第2题:

    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
    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
    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答案:B
    解析:
    【考点】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详解】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材料,是传来证据的对应概念;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是直接证据的对应概念。区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关键是证据是否来自原始出处,区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关键是证据能否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这里的“主要事实”是指“谁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能够单独证明丁某实施了犯罪,因而是直接证据,丁某是案件亲历者,其供述来源于原始出处,因而是原始证据,选项A不正确。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直接来源于证人的亲眼目睹,是原始证据,但是该证据并不能单独证明丁某实施了犯罪行为,因而是间接证据,选项B正确。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该证据是经转述得来,属于传来证据,而且该证据能够单独证明丁某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属于直接证据,因而选项C不正确。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是由原始证据复制而来,属于传来证据,并且精神病鉴定应区分不同情况来判断是否直接证据,如确认丁某在行为过程中无辨认控制能力的鉴定结论,属于能单独否认“犯罪性”的直接证据,因而选项D不正确。

  • 第3题: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就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错误

  • 第4题:

    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 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 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 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正确答案:B
    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与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也称第一手材料。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 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被告人供述直接来源于案 件事实,因此是原始证据;但被告人的供述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属于直接证据。所以A项错误。证 人王某亲眼目睹了案件情况,所以其证言属于原始证据;但该证言只能证明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不能 单独、直接的说明本案主要事实,属于间接证据。所以,B项正确。证人李某的证言虽能单独说明案件主 要事实,属于直接证据;但该证言来自被害人向他的讲述,故属于传来证据,而不是原始证据,所以C项 错误。精神病鉴定的抄本属于第二手材料,为传来证据,而非原始证据,所以D项错误。

  • 第5题:

    17、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就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是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人向行政机关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除非特殊情形,证人应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