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考点】直接言词原则。详解:直接言词原则要求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故B项正确。直接言词原则以有关诉讼主体出席法庭为先决条件。《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直接言词原则,但规定了证人出庭等制度,同时也规定了证人不出庭的例外。《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6条规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1)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2)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3)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4)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可见,C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1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可见,按简易程序审理时,直接言词原则的严格遵循可以有例外,所以A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