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资料证明力的特点
由于视听资料是通过高精技术手段制作的,它除了具有证据的共同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之外,作为高精技术证据,其证明力还是直接、形象、准确、科学和综合性的特点。所谓直接,是指视听资料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案件事实的直接反映,而且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据使用。直接性是视听资料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的相同之处,与书证和物证和区别所在。所谓形象,是指视听资料可以直观地、生动反映和再现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它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是以原声,原貌再现一定的法律行为或案件事实,通过人们对其作出的直接的判断,所谓准确,是指视听资料对案件事实的记录和反映细致入微,比较客观和可靠。所谓科学,是指视听资料的制作和使用都是需要依赖现代科技设备遵守科学技术规程。由于视听资料的上述特征,它对案件事实证明的另一个特征是证明过程简单,一看就明白,一放就清楚,无须经过一个推理的过程,或者逻辑演绎的过程。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